坛经读后感3000字6篇

时间:2024-03-02 作者:Indulg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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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经读后感3000字6篇

坛经读后感3000字篇1

又读一遍《追风筝的人》。记得决定读这本书的时候,还是读完《灿烂千阳》的时候,只是想看看这位作者的其他作品,最后被这部作品折服,成为了一本在手边常读的书。

当时,也许只是觉得这部作品描述的故事很吸引人,能够让我花费一天的时间,忘记吃喝地看完这部书,并没有感受到其中沉重的氛围,最后,记住的,也只是书中提到的“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现在,在回顾这部书的时候,再也没有当初的天真烂漫,不谙世事,如今,我似乎看出来一些其他的东西,能够让我受益终身的信念。

书的开篇回忆的是“我”与哈桑的童年故事,这个部分的故事在我眼里还是快乐的,没有战争,没有生活的窘迫,有的是清新的自然味道与天真的谈天说地,也许会有些捉弄,但是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美好得让人害怕,害怕突然的灾难袭来,这样天真的孩子能否支撑得起。果然,在“我”终于实现梦想,能够亲近父亲的时候,“我”也失去了世界上唯一的毫无理由地爱着“我”的朋友、兄弟。为了逃避心中的愧疚,选择了逃避,但终究没有逃过良心的谴责。若干年后,“我”回到了逃走的地方,去重新走上好人的路,将自己以及父亲曾对哈桑犯的罪,向他的儿子救赎,希望得到他的原谅。当一切不堪的历史不用再隐藏,心也就释然了,也终究收获了幸福。

对于这部书描述的故事,我很难经历,但是里面的情感,我确是可以深深体会的。正如“我”为了父亲而牺牲哈桑一样,我也会为了我认为很重要的事,放弃一些事,一些人,一些原则,我也会同“我”一样,一辈子背起思想的包袱,在噩梦中徘徊,会因为这件愧对于心的事情,而放弃整个美好的回忆。当然,现在看来,这些行为是不可取的,而事实上,我现在也正在后悔,我也因为那件事情改变了我的人生。如书中的“我”一样,我也是为了荣誉,而私自在一次评奖活动中,为自己添了几票,最后,我如愿以偿地获得了这个奖项。这个奖项到手的时候,也正是我开始不堪回首的生活的时

候,会害怕,害怕大家看破这件事,会自我否定,自己竟是这样一个不择手段的人,丢失了诚信的我,还会有未来吗?于是,我也开始逃避。在一个认识我的人不多的中学上学,这样,我就不用担心会有人揭穿我虚伪的面目。这个故事,过去了很久,因为这段不怎么好的历史,我学会了自我批评,并且审核自己的行为有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利益。我没有机会像书中的“我”一样,回到生活的地方,去寻找救赎,但我还是有机会去做好现在,努力提升自己,为别人做出一些事。我想,也许我还不够善良,没有像书中的“我”那样失眠,只是时刻感到不安,但是,我相信,我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有些事,只要经历一遍,就可以刻骨铭心。

其实,我很羡慕“我”与哈桑之间的感情,“我”总是说服自己哈桑不是我的朋友,我只是一个人无聊的时候才会想起他。但在我眼中,“我”真正地将哈桑当做了朋友,而哈桑也是用生命在维护爱护“我”。虽然历史、生活环境、宗教信仰将这个事实遮掩,但真正心与心的交流是不需要太多的。虽然,“我”会自私地对待哈桑,没有考虑对方的感受,但是,从书中的点点滴滴可以看出,“我”看待哈桑,不是一个仆人,而是真正的伙伴,不同于其他的少爷。虽然,“我”为了父亲而放弃了哈桑,但他的内疚之情确是真实的,只是“我”没有意识到哈桑对“我”的重要性,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所有的愉快的记忆全都跟哈桑有关,帮助自己度过难熬的晕车时光的也是与哈桑在一起的回忆,如果不是把哈桑当做平等的伙伴,怎么可能心怀愧疚却又无限怀念。世俗总是有一种能力,能够遮挡住事实的真相,外界的约定俗成与自己的想法相左时,总是会轻易否定自己的想法,从而使自己不会成为他人口中的谈资。作为人类,我们在乎的太多,从而放弃了太多,“我”失去了一个兄弟,而父亲失去了一个孩子。在复杂的社会生存,总是会被名誉所累,为了虚无缥渺的名誉,总会忍着心痛放弃一些东西。而这些所谓的名誉,有时候是对思想的桎梏,是对自由的禁锢,反而失去了在这个世界上原本最在乎的东西。

这本书,将背景建立在战乱的阿富汗,使其描述的氛围更加沉重,也加深了“我”心中的遗憾,从而能够与读者产生共鸣。书中还有的是对自由与勇敢的赞美与追寻,对藐视人权与怯懦的指责与改正。从整本书中,我们可以看见一些特有的民族习惯与风俗,但是,也正是这种风俗将原本最自然最亲切的关系变得面目全非,这个时候关于文化的传承,关于习俗的传承,就值得思考了。在我看来,这些事物存在的本身是没有问题的,而出问题的在于使用这些的我们。有时候,我们用自己认为对的方式来继承文化,殊不知文化原本并不是这样的,所有的一切,初衷总是美好的,但在沿袭的过程中,加入了很多主观因素,最后变成了对人性的桎梏,使身处其中的人,不得不做出一些违背意愿的事情,使自己的人生支离破碎。就像书中的父亲一样,他是世俗眼光的受害者,但在某种程度上他也是世俗眼光的卫道士,没有人有多大的勇气去挑战这个世界。我们没有资格选择自己的成长环境,但是我们还是有资格去选择自己的思维方式,正如书中的“我”一样,“我”背负着对哈桑的辜负,正是因为这种心情,“我”才没有拒绝自己心爱的人,理解她曾经受到的苦难,尊重她的一切。其实,世间万物的存在并没有什么对错,存在即合理,重要的是看待世界的方式,对待世界的方式。我想,不可因为自己而伤害他人是最重要的,也是这本书想表达的一个意思吧。

这本书暂时就看到这里了,能够看到的含义也就这么多,但我相信,此刻不应该是我对这部书的最终理解,不一样的时候,看到的总会不一样,风景依旧,心情不然,体会自然不同,这本书,还需要继续研读。

坛经读后感3000字篇2

上学期间在很多朋友同学的介绍中得知了《简爱》这本书,于是在书店里购买了这本书。在朦朦胧胧的迷雾中,出现了一个弱小的身影,慢慢地走近了。

?简爱》是世界名著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无法想象,一个18岁的少女。怎会有如此非凡的文字?一部《简爱》征服了我。夏洛蒂,她给我的震撼已远远超过了那个波兰作曲家芭达捷夫斯卡。它的杰出与迷人令我为之倾倒。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简爱的第一个身份是里德太太的侄女。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从小受尽两个表姐和表哥的欺负,总是待人受过。而且“无论怎么讨别人的欢心,都有人从早到晚地骂我淘气、阴 暗、讨厌、鬼头鬼脑”。这种强烈的不公终于在简的心中激起了她的反抗。她鼓起勇气教训了约翰,并且冲破了长期以来一直束缚着她的那个服从长辈的观念。她勇敢的站起来,诉说心中的不公平,控诉以恩人自居的舅妈的 罪行。她一针见血地骂她是伪善的女人,把她斥责得抬不起头。面对强权,她开始反抗,也开始走向成熟。她学会了独立。

当走出舅妈的家时,简爱的心情是阴暗的。因为她从种种蛛丝马迹中已经领悟到第二个住所——劳渥德慈善学校对她不可能会轻松。果然,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但她并没有下决心与全世界作战。她对谭 波尔小姐和好朋友海伦彭斯都有极大的热心和热爱。在劳渥德,她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区别对待。这给她的反抗蒙上了一层是非和正义。她以别人对待她的方式对待别人,她成熟了。随着成长,简爱的反抗精神真正的散发出 光芒。

简爱一生的转折发生之处便是桑菲尔德府。她来到这里,做了一名家庭女教师。而18岁的她,渐渐地与主人罗切斯特产生了爱情。罗切斯特家召开宴会,简爱以不卑不亢的态度与贵族的小姐太太们相处,为自己赢得了尊 严。她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炙热的,也是强烈的。但她决不会因此失去原则。当她误认为主人要娶一位贵族小姐,又要同时把她留在身边,使她成为无足轻重的人时,她愤怒地反驳了罗切斯特。在这个时候,她的愤怒的斥责 ,正是使我们感到敬佩的。

而命运似乎还要考验简。在她与罗切斯特的婚礼上,她才发现罗切斯特早已娶妻。她不顾内心的反抗,情感的痛苦毅然出走。她用法律的条款约束自己,为自己营造了一个光明的天堂。她是自立而独立的。她为自己的生 命谱写了一首华彩的乐章!

正如简自己所说,自己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在里德舅妈家里,她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表哥的殴打,仆人的偏见,甚至还要忍受那位虚伪的里德舅妈。她狠心的将一个十岁的孩子送往孤儿院。简成了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她被关进红屋子,她恐惧害怕哀求无助。但仆人不敢救她,表哥幸灾乐祸。简立下誓言:永远不会称里德太太舅妈。但简仍在里德太太弥留之际照顾了她。简很遗憾:舅妈到死也不肯原谅我。8年的洛伍德生活让简成了一个不屈自立的人。她追求进步而又不屈服,她叛逆,拥有别人不敢藐视的自尊。这让我想到《上海王》里小月桂给客人端茶,面对沁云的暗示,坚持自己的看法:我刚到厨房去过,没有药!她们至少有一个共性:不管身份如何,都应该被人尊重。她们的身上闪耀着人性光辉。

简并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她交到很多朋友。她感激坦普尔小姐,为海伦送去了最后的安慰。罗切斯特所说:你的自尊简直无与伦比!

命运是公正的。简最后与罗切斯特获得了幸福的结局。而她的精神也如经久不衰的珍宝,永不褪色。

最后,伦敦的迷雾又加深了。那个瘦小但坚强的身影远去了。我合上书。19世纪的英国渐渐如一艘航船从思绪的海洋中退去。

简爱的一生,从幼稚到成熟;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智慧,她改变了许多,成长了许多。而我们,也在成长,也在从幼稚变成熟,从懵懂变智慧。

简爱的一生,不变的是她的反抗,她的精神。而我们,让我们保留一点不变的精神,总有一天,它会像金子一般发出光芒。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苛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 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 。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 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 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 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 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 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 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 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这样一部作品,穿过几个世纪来到我心里,拨动着我心里最温柔的那根弦。我抚摩着这亲切的文字,想象着似曾相识的画面。依然激动不已。简在逆境中的沉静让我看到了另一个夏洛蒂。对外国文学接触不多的我,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渺小。

我强烈的排斥。对莎士比亚、歌德一无所知。对普希金我只知道一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在偌大的文学殿堂前,我是那样卑微狭隘,一直确凿的井底之蛙。《简爱》象一座金碧辉煌大厦的一束光芒射进我的眼睛。

相比作品,我更喜欢她本人。简爱是另一个夏洛蒂,文字真是个奇妙东西,她能把人的内心勾勒的淋漓尽致。感激夏洛蒂,感激她留下了如此完美的作品。

我把简爱读三遍了。其喜爱之情无以言表。简爱果如她的名字一般,简简单单的爱恋。然而她却留给了我无尽的感动,给了我攀登的勇气。

坛经读后感3000字篇3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这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

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坛经读后感3000字篇4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百年孤独》的问世,为马尔克斯赢得了世界各方的声誉,马尔克斯也因该小说“把幻想和现实融为一体勾画出一个丰富多彩的梦幻般世界,反映了 拉丁美洲大陆的生活与争斗”而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初次阅读时,我们总会感觉到懵懵懂懂: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 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

通过阅读,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 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这也是魔幻现实主义最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

通过阅读,我们可以领悟到,作家在讲述这个家族七代人所经历的神话般的故事时,也着力描述了马贡多的兴盛衰败,它浓缩了哥伦比亚的百年沧桑,也蕴涵了拉美人民在内忧外患下所受的屈辱与苦难。而作者正是要通 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 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那种孤独令你无所适从。

孤独是《百年孤独》的母题,也是这部小说悲剧精神的核心,在小说中,孤独不仅仅是一种情绪,它成为了人类一整生存状态,是作为一种社会性的精神特质来反映的。孤独是《百年孤独》无所不在的影子,它附着在每 个人的身上,笼罩着小镇马贡多,与之相随的是对宿命的恐惧,对生存的绝望。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虽然这个家族的成员们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 。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 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作者在表达这种孤独的思想时,并非是一味的消沉,他在剖析孤独的同时,也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智的民族反省。孤独意味着封闭,封闭意味着愚昧的到来,而愚昧的民族必然灭亡。作者以冷静的眼光、犀利 的笔触剖析了因长期愚昧封闭而造成的迷信、落后、狭隘的民族心理。而这些狭隘的愚昧观念则会成为民族振兴、国家进步的障碍。从这种百年的家族孤独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设想,这只是一个家族的孤独,如果这种孤独、 这种人们之间的漠不关心,演绎成一个人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麻木,那这必将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 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利用孤独,把它的麻木不仁从孤独的本质中剔除出去,充分把孤独有益的一面发掘出来,让孤独成为我们净化心灵、反省吾 身的利器!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 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百年孤独》中充斥着神话与幻想,这些与现实相结合,营造出既魔幻又现实的小说境界。在这其中,引用了大量的印第安传说,东方阿拉伯民间故事和《圣经》经典,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如本书写外部文明 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 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 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

书中花了较多笔墨叙述的人物是次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他步哥哥的后尘,成人后与庇拉尔。特尔内拉苟合,留下一个儿子,仍被送回家族,命名为奥雷里亚诺。何塞。差不多同一时期,他和一位叫做蕾梅黛丝的女 孩发生了一段爱情。书中被描述得几近完美的是马空多里正(相当于镇长一职)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的小女儿蕾梅黛丝。奥雷里亚诺自从第一眼见到年仅9岁的她,便无法遏制地爱上了她,以至于他上门提亲的时候,里正 家里炸开了锅,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家里总共七个女儿,奥雷里亚诺居然会无视其余六位待字闺中的姐姐们的存在,单单看上还没有发育的最小的妹妹。表面看上去懵懂不谙世事的蕾梅黛丝,成为青春少女后嫁给奥雷里 亚诺,她很快适应了一家的女主人的生活。她为人敦厚善良,孝敬长辈,善待刁钻的大姑。她将私生子小奥雷里亚诺视为几出,她无微不至地照料被绑在栗树下、精神失常的的公公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这样一位几 乎没有瑕疵的完美女性,命运却是那样悲惨,死于乌尔苏拉的过失中。后者本想毒死情敌丽贝卡,却鬼使神差让蕾梅黛丝丧生,同时丧生的还有腹中的一对双胞胎。乌尔苏拉一辈子生活在内疚中,她将侄子奥雷里亚诺。何塞 抚养成人。痛失爱妻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紧接下来的战乱期间,与保守党的代表——他的岳父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产生分歧,投身自由党。

又一个表现手法是象征的运用,《百年孤独》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该就是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为了 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人类对 历史的遗忘,形成了悲剧的轮回,生存的麻木,人类也只有牢记历史与现实,才能在反思中前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短 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 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百年孤独》被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在世界各地掀起了拉美文学风。马尔克斯也因这部作品走向了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 门人”。评论界称赞《百年孤独》为“20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 是“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坛经读后感3000字篇5

马尔克斯因这本书获得“二十世纪文学标杆”,是名副其实的。通过叙述布恩迪亚家族从发迹、兴盛到衰亡的演变过程,以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刻画了七代家族成员的生活和感情历程,同时也影射着19世纪殖民扩张中南美洲的历史进程。绝妙的是,这本小说的命名——百年孤独,不知多少人仅凭这四个字便拿起了这本书,因为这四个字直接戳中了每个人都有的一种感觉——孤独,这是人性的底色,非褒义也非贬义,就是一种无法逃避、抑或是不自觉的依赖。

读完一遍,感觉这本书和《红楼梦》有点相似,更让人觉得马尔克斯的伟大。都有一个推进家族发展但终究徒劳一场的女性:乌尔苏拉vs.贾母;都有男性角色对左右家族命运一筹莫展后的无奈和遁隐:奥雷里亚诺做小金鱼vs.贾敬修道;都有着情欲纠缠交错的畸形恋情。历史的洪流当初怎么将好运投递给一个新兴家族,将其推向光辉灿烂的顶峰,也会以种种方式将一个家族推向覆灭。

“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以这条客观规律为主线,这本书中一代代的人物性格,可以理解为对第一代家族创始人性格的衍生和放大,在生活、生意、战争、爱情、欲望、求知等几条线索上演绎着家族性格中内敛和奔放的对抗,对抗中的无奈,无奈之下的孤独。

1.领跑者的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马孔多之王”,他带领20多户人家从无到有缔造了马孔多。从他对科学疯狂的好奇和实验,就能看出身体里流淌着大航海时代西班牙人的血液,对财富的欲望驱使他钻研炼金术,在吉普赛人将外界新鲜玩意儿带到马孔多时,他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为自己的好奇心买单,但乐观进取的开拓精神丝毫不减。然而,这些并不能阻止贤内助乌尔苏拉对她的提醒,在他带领村民尝试走出马孔多失败后,乌尔苏拉以死反对他的“不务正业”时,“他一直凝视着孩子们,直到双眼湿润。他用手背擦干眼睛,深深地叹息一声,接受了现实。”探索科学、财富、新世界的领跑者,就这样被某种神秘而明晰的力量拉扯到日常生活中,在实验室里给孩子们传授知识和经验的间歇,他能感到心里一种按压下去的精神在马孔多的袅袅炊烟炊烟和湍湍河流里显得孑然而又乏力。这种感觉表面上是乌尔苏拉压给他,实际上来自于他意识到被科学发展抛在了时代的队尾,他的才能与时代的步伐脱节了。他能从一个简单的罗盘和观星记录就推断出地球是圆的,足以证明他的聪明,然而他接触到这些的时机太晚了,滞后于大航海时代的开端两三百年,这加剧了他的无奈和失落。这份孤独,与林则徐号称“开眼看世界第一人”时的感觉,或能找到共鸣。

建立城镇后,外来势力逐次登场,里正、教会、内战军队,让老何塞倾注心血的马孔多渐渐失控、旁落、糟践,他的远见卓识并没有改变马孔多的厄运,只是比别人提前感受到了绝望。因此他比马孔多其他任何人更早、更多地承担着忧虑和歇斯底里,直到从众人的“正常”中脱颖而出——“他疯了”。一个历史进程对一个小城镇所有的摧残,都被他一眼望穿,跳过了殖民者处心积虑、潜移默化式的演变,一下子让他怎么能承受得住,不疯才是不正常的。

2.信仰加持的孤独

乌尔苏拉,布恩迪亚家族第一代创始人老何塞的妻子,她总是在家族命运关键的时刻站出来发光发热,即便是迟暮之年也是孜孜不怠。她前半生仿佛没有孤独,因为她没时间感受这些,从创建马孔多的那天起,要承担老何塞丢给她一人的家务劳作,后来的小动物糖果生意她也是尽心尽力,在晚上睡觉前还不忘检查是否有小动物没有用蓖麻油点上的眼珠。她身上有一股劲,如同家族的引擎,有她在家族就有向前推进的动力,就有收入的来源、就会有人打扫院落、收拾虫子不受侵扰,有她在家族子嗣们就不能胡作非为、不能在马孔多制造独裁恐怖。然而,上帝给她的这股劲终究要收回去的,当她逐渐向衰老低头时,一辈子该感觉到的孤独才像雪崩一样扑面而来,在弥留之际她重新认识着家族的每一个面孔,宽恕着每一个灵魂,但还是保留着一份对生命不公的愤怒。

“乌尔苏拉又不禁自问是否应当索性躺进坟墓让人埋土,并毫无顾忌地质询上帝是否真的认为人心如铁足以经受这许多痛苦的折磨。她问了又问,愈加惶惑,并感到无可抑制的强烈欲望涌上心头,想要像外乡人一样破口大骂,想要让自己最终能放任片刻,那是她渴求已久却又反复拖延的时刻,在这一时刻她不再逆来顺受,而要痛骂一场,把整整一个世纪忍气吞声压在心底的无数污言秽语一吐为快。”

她付出的一切,最终也没有换来晚辈们对她晚年该有的照顾,甚至当作孩子们的玩具。如果说老何塞的孤独是源自内心的失落,乌尔苏拉晚年的孤独则是对终身信念的疑惑,她迷失在自己一生奉行的信仰和现实生活的反差中,彷徨不堪。一方面来自她对家族的热爱和晚年被冷落的反差,另一方面来自她对上帝的忠贞和家族承受苦难的不公,一刻得不到答案,她便多承受一刻的孤独。

3.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孤独与生俱来并且超凡

奥雷里亚诺上校,二代轴心人物,在母亲腹中便会哭泣,乌尔苏拉觉得这个孩子以后注定是不懂得爱与被爱的。与生俱来的内向、孤僻,继承了老何塞的远见卓识,对自己的追求多了几分沉稳冷静。从马孔多为正义带领村民起义开始,戎马半生,16次战争均以失利告终。当他感觉到被人利用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翻滚,便失去了继续作战的意志,战争的血腥已经让他对生死麻木。当他准备以自决了结一切时,却被医生设计的小诡计拣了一条命回来,最终将自己沉浸在做小金鱼的工艺中回避现实和回忆。

如果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是可以继承的,那么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孤独叠加着和老何塞一样的无奈感,老何塞屡次想要走出马孔多但最终放弃,奥雷里亚诺带领马孔多的人民出战,结果屡屡受挫最终被人利用还加以土匪的罪名,于是他第一个感觉到战争的虚无。战争的麻木让他可以剥离普通人的孤独感,他被拥戴过、被批判过,没有什么失落和疑惑是能让他感到孤独的。反过来,孤独是他内心唯一的避难所,他专注于周而复始的小金鱼制作和消融,那是一份连自己都忘掉的专注,直到临死的一天。“从年轻时代起,他第一次让自己有意落入怀旧的陷阱,仿佛回到了吉普赛人到来时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神奇下午。”

4.美人儿蕾梅黛丝不孤独

美人儿蕾梅黛丝是第四代的长女,有着漂亮的容颜,和令男人无法忘却的气味。她超脱凡尘如圣女,全身不穿衣服,套着一个布袋,最后神奇地抓着一个白床单随着漫天黄花飞雨升天了。之所以说她是布恩迪亚家族唯一不孤独的人,是因为她本质上不属于这个家族,甚至不属于人类。她天真烂漫,没有一丝邪念,即便是对屋顶偷窥她洗澡的人,也善意地提醒小心掉下来,而不是考虑自己被别人偷看的窘迫。她的结局有点像庄子齐物论里的物化,化为满天飞舞的黄花瓣随风而逝。

从她身上,我猜测马尔克斯或许想表达一个观点,如果一个人达到忘我的境界,就没有孤独了,因为孤独本身就是个体的感受,这可能是这本书对布恩迪亚家族式孤独的一个活口,但显得那么缥缈虚无,非现实所能接受。从这个角度来分析,马尔克斯是想用这种方式,更进一步地关闭小说人物们逃离布恩迪亚家族孤独的出口,现实世界中摆脱不开的,认了吧!

5.狂欢驱走不了寂寞,人潮退去后狼藉的街道更空荡

奥雷里亚诺第二,第四代次子,与情人厮混,因畜养的牲畜繁殖惊人聚敛了财富,喜欢狂欢和餮食。南美洲的狂欢节是一大特色,期间人们纵情于喧闹和美酒佳肴,是一种传统。从第一代马孔多人就是,乌尔苏拉买来自动钢琴让老何塞鼓捣坏了,“然而,那二十一位当年深入山林西行寻找大海的无畏勇士的后人,执著地绕过错乱乐声的暗礁,翩翩起舞直到天明。”可见,狂欢派对玩得并不是音乐而是氛围,激情被喧闹点燃再传染开,短暂、奔赴、狂野的,这是纵情酒色的奥雷里亚诺第二喜欢的,但这些不持久的快乐如划过长夜的流星,留下的只有漫长而深邃的寂寥。

“让一让,母牛们,生命短暂啊!”

这是奥雷里亚诺第二在狂欢派对的口头禅,最终也成为他葬礼上朋友们恶搞的致辞写在了棺材盖上。随着精力的衰退,他后来逐渐对狂欢失去了激情,任何喧闹的聚会和歌舞宴饮也填满不了他内心的空虚。一场持续四个月的大雨,卷走了他所有的牲畜和财富,他和情人又回到了走街串巷推销彩票的窘境。和情人的激情消失殆尽后,彼此逐渐成为了朋友般的陪伴和依赖,他仿佛才刚开始体验人间真挚的感情,却又更觉得空虚难以填补,最终在病痛中郁郁而终。

6.排除孤独先从认识自己开始

第二代阿玛兰妲,终身未嫁,贞洁一生。曾经和丽贝卡同时喜欢上钢琴技师皮埃特罗,在丽贝卡退出后,皮埃特罗因追求她被拒绝最终殉情。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直到死去也没解下。在漫长的岁月中,在寂寞的驱使下与侄儿暧昧,荒诞的经历让她警醒,最终在无法摆脱的孤寂中足不出户,开始为自己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阿玛兰妲对自己的认识还不够,她在不该爱的时候爱得那么深,在该爱的时候却把自己藏起来,乌尔苏拉最后说她是世界上最温柔的女人,或许是温柔到了极点就表现出来一种让人无法接受的爱情。

布恩迪亚家族的成员都是这样,在一次一次尝试挣脱孤独的纠缠时,却发现自己的无力和荒诞,在不屈和忍耐的对抗中退出,将自己挤压到一个生命的角落里,至死方休。绑在树上的老何塞、缩成一团的乌尔苏拉、只埋头做小金鱼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关在屋里看羊皮卷的阿尔卡蒂奥第二、修道院的梅梅、……

畸形的开端,必然如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预言,会在畸形的结尾中收场,随着一场暴风雨将一切卷走,如同“白茫茫一片真安静”的结局。存在即合理,首先被时代选择的应该是正确的,否则在被抛弃的进程中置身其中的生命会有坠落失重的孤独和飘零感,倾巢之下焉有完卵。

如果马孔多足够强大,不受外来势力的入侵和摆布,即便是孤独存在,也是一种桀骜不驯的坚持。但是,没有那份支撑孤独的强大,孤独就成了折磨人的毒气,不论是否出卖倔强,最后灵魂都会被扔到孤寂的角落,被时间耗尽。

不怕!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纵使历史长河荡涤着多少喧嚣和寂寞,也要有一颗敢于面对孤独的心,化孤独为力量,砥砺前行。

坛经读后感3000字篇6

?红楼梦》这本书至它诞生以来,人们对它的阅读、追捧、研究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且大有越演越烈之势力,不得不有了一门专门的学问,那就是“红学。”它像一个万花筒,五光十色,光彩夺目,到处都耀眼,到处都闪光,魅力无限,趣味无穷。我是一个普通读者,《红楼梦》若是一个大海,我只一个站在远处看海的人。写一点自己的感想,就是向别人讨教的意思,既然是讨教,像一个讨饭的人,别人给馒头高兴,给窝头也高兴,给一点残羹冷炙也欣然接受。

我觉得读《红楼梦》最难的是开头。开头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了,读起来就顺畅自然了,像一个走路的人,出门遇到了三岔路口,究竟哪条路是自己要走的那条路,必须弄清楚了,才能顺利地到达目的地。

总之,《红楼梦》写的是阴阳两界,也可以说是写了虚实两重天。阴界写的虚无缥缈,让人难以捉摸,阳界就是写实主义了。开头可以说是写虚的一面。说有一个地方叫大荒山无崖稽,当年女娲炼石补天,炼了很多石头,都用上了,单单剩下一块未用,被弃在了这里的青埂峰下。这石头自经锻炼,通了灵性,有一天,有一僧一道从这里路过,石头就要求一僧一道带他到人间走一遭。一僧一道就带他到了“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这个地方就是贾宝玉生活的贾府。不知道过了多少年,也不知道“剩石”在人间生活的一世结束了多少年,这块“剩石”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有一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打这里路过,看到“剩石”上刻满了文字,是他的经历,也就是《红楼梦》的内容,于是空空道人就把它带到人间流传了。

这“剩石”是以什么身份在人间呢?是“通灵宝玉”,而不是贾宝玉。我初读时就把他当成贾宝玉了。那“通灵宝玉”又象征什么呢?后面再说。

一僧一道带着“剩石”下凡入世,半道上又引出一个人物——甄士隐,就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从梦中一僧一道的对话中得知,要带“蠢物”随“一干风流冤家”投胎入世。原来是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一株绛珠仙草,同时又有一赤霞宫,宫内有一神瑛侍者,对绛珠呵护有加,平时用甘露灌溉,绛珠得了灌溉幻化成人形。为了报答神瑛的灌溉之恩,她要随他下世为人,可又无水可还,就把一生的眼泪还他。这就是“还泪之说”。

这里出现两个人物,一个是绛珠仙草,一个是神瑛侍者。绛珠仙草是林黛玉的化身是无可置疑的,说神瑛侍者是贾宝玉,那“剩石”又是谁呢?他就是宝玉降生时衍在口中“通灵宝玉”。“通灵宝玉”跟随宝玉生活,是宝玉生活的傍观者、亲历者、见证者。宝玉是生活在宁荣二府和那个社会当中的,所以,“通灵宝玉”也是宁荣二府和那个社会的傍观者、亲历者、见证者。开始我是把他看成了是作者的象征的。这里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石头再“通灵”,他也是不会写字的,实际还是曹雪芹写的,书中就有“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的说法;第二,“剩石”和作者的身份相符。先说曹雪芹有没有才,无疑他是有才的,不然他也不会写出《红楼梦》这部惊天动地的小说来。可当时的社会又有那一个人承认他有才呢?再说这块石头,他是女娲炼成的补天石,说他有经天纬地之才也毫不夸张,也可以说他是国家社会的栋梁,可偏偏社会对他弃之不用,成了社会的弃儿,可他又是补天石,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只好去弄一些“风花雪月”之事了。弄风花雪月也不是单纯地弄风花雪月,而是用它一方面发泄自己的不满,一方面用来警醒世人;第三,是“剩石”站出来替作者说话。就是空空道人和石头的对话,石头说的一段话,大意是,文字内容虽无年代可考,但说的都是真情实感,取其“事体”罢了;再就是对“历代野史”和“风月的笔墨”抨击;又说,石头上的文字是“我半世亲睹亲闻的几个女子……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徒为供人之目而失其真传也。”最后说,世人并不喜欢看“理治”之书,而他这些文字能够使世人“换新耳目。”空空道人终于被他说服。

随着对文本阅读地深入,我又觉得“通灵宝玉”又不像是象征作者的,而他就是宝玉随身携带的护身符,像电影里对主角的暗中保护者,随时保护着宝玉。可后来恍惚觉得,“通灵宝玉”又是宝玉的灵魂,而神瑛侍者是他的肉身。黛玉“还泪”是还给他的肉身的,而灵魂也就是“通灵白玉”才是和黛玉的心灵相通的。

?红楼梦》就是这样,里面有很多问题,这样解析也行,那样解析也通,像一个寻宝者走进了迷宫,为寻宝而着迷,这大概就是她的伟大和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