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条例和准则的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24-02-08 作者:M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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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条例和准则的心得体会8篇

学习条例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1

今天小编特意为各位准备了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希望能满足大家的阅读需求,看完后有所启示。如果你想查阅更多精彩文章,欢迎关注第一心得范文网。

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学习这两个规定,有以下几点肤浅认识:一是约束对象更全面,拓宽到全体党员,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

二是内容更加详实,新的《准则》和《条例》内容更清晰明了,明确的告诉每一位党员,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

三是时代特色更加明显,新《条例》增加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万面的问题,新增了违反生活纪律处分章节,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特别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切实结合当前现实。

四是规定更加严格,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

作为党员干部,只有沉下身去,与基层员工一起踏实工作,才会得到群众的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以《准则》和《条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在以后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端端正正做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坐的直,行的端,走的正,才能配得起自己的职责。

二要踏踏实实做事。高标准、严要求,严谨细致,规范操作,力戒浮躁,避免虚夸,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工作上务实、高效、生活上洁身、克欲,言行上慎言、慎行。

三要认认真真守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万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把《准则》和《条例》做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但如此,还要把我们_____的班子带好,把队伍建设好,把总公司交给自己的工作任务完成好。

篇,尽在第一心得范文网。

学习条例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2

干部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一):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专门出台了两个极其重要的党内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现结合南垸实际,谈谈我个人的学习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共133条,对党员干部各种违纪的认定和处理都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较老条例更完善。特别是结合了当前社会上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比如: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所以莫像过去信口开河、口无遮拦,图一时之快哇啦哇啦乱讲。党员就要像党员的样子,党员就要永葆党员本色。还有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要求党员干部还要维护好公众形象,在社会上要激发正能量。虽然这个条例是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但是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永远在路上,要求我们大家从现在就要正风肃纪,规范言行,一改过去的不良不正确的言行。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言简意赅,总共8条,4个坚持,4个廉洁,全文300字左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的'座右铭'.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我们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勤而不廉,廉而不勤,甚至不廉不勤。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也是自己辛苦换来的',公权私用、公款私拿、公物私占;有的见利忘义,见利忘耻,有点小工程就想插一杠子,权为亲用,利为己谋;有的挨不得权,沾不得钱,充分用足自己的岗位权力,胆大妄为,欺上瞒下,不商量,不汇报。逾矩失范,往往开败事之端;作*犯科,最终结蒙羞之果。

通过近段时间我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结合南垸实际,谈三点体会,归纳起来是'三不':

公权不私,谋私即盗。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这固然有干部个人勤奋努力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组织的选择和人民的信任。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即为盗,就是违法犯罪。当前形势之下,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肃贪,有些人感到不适应,认为从政'没意思了'、办事'不方便了'.这是非常错误的思想,我们要坚决抵制纠正,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

在我们的身边依然存在这样两种干部:一种干部拥有一点公权,用到极致,视手中权力如自己囊中之物,自己亲自公权私用;还有一种干部手中无权,经常在我们领导面前打商量,出点子,要我们在经济上专门为他们额外开绿灯,美其名曰做好事,怂恿领导公权私用。

对于第一种干部,同志们既要内视反省,自我检查,也要从旁审视,监查他人。阎王好逢,小鬼难缠。说的就是这种干部,也是老百姓咬牙切齿、痛恨有加的干部。他们干不了大事,但是能破坏大事;做不了好事,但是能搞砸好事。过去大家可能认为的老经验、老做派,已成习惯,又没出大问题,依然我行我素,不以为然。现在是工作新常态,纪律新要求,那些老把戏要收敛,更要收手。在我们农业乡镇,这种干部弄出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我们工作中或周围还存在这些乱象:人情低保、关系低保、虚报粮补、侵占集体资产、公报私仇、贪占公款、用亲护短甚至横行乡里等等。

对于第二种干部,虽然个人没有什么违纪违规,但是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动机不纯,不过是想通过领导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这种干部不仅害自己,而且害别人,性质更恶劣。经常有人在我们领导面前非常轻松地说,只要你们不揣荷包,跟同志们多发点福利,搞点实惠,大家都会念你的好。还有的干部经常打着工作的旗号跟我们说,革命工作,迎来送往,有些部门和领导那里该吃吃,该送送,花小钱,回大钱。这种做法完全是落井下石,拉人下水的节奏。

勤政不怠,怠政如贪。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党员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我们全省大力倡导党员干部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就是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两为'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汽车出现缺陷需要及时召回,干部有了毛病也要抓紧'检修'.带病提拔贻害事业,带病上岗贻误改革。

用权不滥,滥权则腐。权力法定,滥用就会越轨。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将权利关进制度笼子,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一个成功的人要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心中有'届',有极限,不万能。

我们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干部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二):纪检干部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威严、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依法治国,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正之风斗争,把从严治党、纪律建设政策、措施、办法、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从而增强纪律和廉洁意识,进而增强党性观念和敬畏纪律、守好规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党员纪检干部,一定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一是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市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组长作为部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做好执行表率,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

二是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准则》和《条例》同时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要求的精神内涵。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做到知行合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

三是在自觉守纪上下功夫。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就是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别例外。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反到去做。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作为自己和每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总之,只有真正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挖深吃透以及全面领会,使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全面'三转'到位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职责职能,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远离违纪红线,做一个称职、合格的党员干部和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

干部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三):组工干部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xx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与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供了重要遵循。天峨县委组织部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于11月24日迅速召开专题学习会,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精神。作为一名组工干部,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我感觉肩上责任重大,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是要真学,掌握精神。所谓真学,就是要坚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要对《准则》和《条例》原文从头到尾,一字一句地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要真悟,学以修身。要对照检查,把自己摆进去,真正让《准则》和《条例》精神入脑,做到真悟。自觉坚持“四个必须”,严守“八条规范”,真正用《准则》和《条例》精神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守纪律底线。

学习条例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3

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一)

坚持强化思想意识。一要强化学习意识,提高综合素质。狠抓党建,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切实打造学习型和担当型党组织。重点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加强全体干部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用道德和纪律带好队伍。党委班子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增强主体意识,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增强服务意识,把服务当成一种信念,把工作看成服务窗口。二要强化'公仆'意识,筑牢为民情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学习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党员干部,心中要有民,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端正自己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切实把自己看成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甘当人民的勤务员,服务为民,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夙夜在公,勤勉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坚持强化履职担当。'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一要担好组织领导之责,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将主体责任细化、硬化、具体化,传导压力,形成氛围,做到'一岗双责';二要担好执政为民之责,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要担好选人用人之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三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高度重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作为党(工)委书记,要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不让做的坚决不做,让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

坚持强化执纪问责。自觉转变执纪理念,狠抓制度,严格执行两项法规,坚持从严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不容挑战,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切实完善车辆财务人事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申报、重大项目安排等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用规章制度管好干部。同时树牢执纪意识,突出执纪特色,从'以法律为底线'转变为'以纪律为标尺',从'惩处极少数'转变为'管住大多数',从'突出以治标为主'转变为'注重以纪律治本',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同时进一步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执纪重点,在重点查处严重违纪行为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坚持强化责任监督。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责任靠监督。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一要自觉落实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铁面执纪问责,要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织密监督制约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使'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无处躲藏;二要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制度创新,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坚强保障,切实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实现监督'全覆盖''无例外'.同时作为党政第一责任人,更要自觉带头接受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严防权力滥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正所谓'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如果没有相关的制度及纪律严格约束广大党员干部,就会削弱我党的根基。当前,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也体现了我党力争打造一批崇廉尚实的党员干部队伍的决心,相信通过学习《准则》、《条例》后,我镇全体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都将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完成我党的新任务、新挑战。

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二):坚定信念 提升意识

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市纪委的要求,市残联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各党员干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让《准则》和《条例》入脑入心。通过学习,有2点体会:

一、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得到提升

?党章》明确指出了: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当重温入党时的庄严宣誓,联系我现在的工作生活实际,差距明显增加,为工作、为生活逐渐淡化了理想信念和服务群众深入基层的宗旨意识,总认为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就算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却忘了一名共产党人应该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对党章、党的基本理论的学习一知半解,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有所放松,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少了,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艰苦奋斗精神渐渐淡忘了。通过近期专题学习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自己能找到差距,找到不足,对我国国情、我党党情的了解更加深入。无论从思想政治觉悟和为民务实的工作热情都有了一个质的飞跃。首先在政治思想上看问题,定思路,能从大局出发,长远出发,从国情、省情、市情出发,随时随地都能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利益出发。在工作作风上,积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关心关爱残疾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行政效能。在思想境界上,坚定了党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胸中常怀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

二、规矩意识进一步提升,律己之心进一步增强

规矩是纪律,是制度,是约束,是每一个人去执行过程中的表现。领导干部首先必须懂得规矩,才能领导和带领干部职工勤政为民,踏实干事。党的政治规矩很多,且越来越规范,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反腐大潮持续推进,个别干部经不起诱惑而纷纷落马,沦为罪人。说穿了,就是他们不懂规矩,不讲纪律,没有严格约束自己,没有把党的政治规矩放在工作的前端,目无法纪,胆大妄为,以个人代替组织,以少数代表大众,不按规矩出牌,随心所欲。通过学习,我本人的规矩意识得到增强,说话、做事能做到三思而后行,时刻坚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决策,不搞个人代替组织,能同违反政策的讨论、会议决策大胆直言,阐明自己的观点,始终坚持一切按规矩办事。同时,在工作生活中,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能管好自己和身边的同志,不讲情面,不讲关系,事事从自己做起,坚决不闯红线,不越底线。

学习条例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4

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中央对1997年3月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1月18日正式发布。这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在玉溪市地税系统掀起了学习《廉政准则》的热潮。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己从思想上得到了升华,收获很大。下面,我就结合地税的部门实际谈谈我个人学习《廉政准则》的几点体会。

一、正确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过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之下,一些部门一些行业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党员干部腐败行为屡屡发生,特别是一些中高级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令人触目惊心,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形象、干部队伍的形象,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动摇了党的群众基础。据中纪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8万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万件,立案11.5万件,结案10.2万件,处分10.7万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4亿元。

上述这些数字,一方面说明了我们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么多的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表明了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一是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些问题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没有及时建立,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二是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三是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四是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

正因为如此,中央在1997年3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基础之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成就了又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反腐倡廉法规。与试行了13年的《廉政准则(试行)》相比较,去掉“试行”二字过后的《廉政准则》,从14条增加到了18条,由“30不准”增加到“52不准”,不仅内容和篇幅大大增加,而且新的《廉政准则》显得的更细致,涵盖面更广,将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以及涉及廉政的各个方面几乎纳入规范范畴,以更加完善、规范的要求,适应了新的形势需要。

二、结合地税部门实际,贯彻实施《廉政准则》

地税部门作为重要的执法单位,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联系各行各业,服务千家万户,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始终坚持把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少数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不强,主动防范风险意识还不够,尤其近两年地税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发案主体都是县局局长,系统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也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强化地税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地税部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广大地税干部规范运用“两权”的意识和行为,对于保证地税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地税系统管党治党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此,要将《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教育,构筑“防火墙”。地税部门要自觉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起来,同干部管理、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实效。要以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为基础,以作风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为重点,以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加深对党员行为规范和禁止性要求的认识理解,准确掌握《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明确不能为、不可为的界限范围,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廉政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完善制度,牢固“高压线”。《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要把健全《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个环节,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内外共建,缜密“监督网”。《廉政准则》所规定的八个方面的禁止和52条不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还必须打造缜密的、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必须提高内外人员参与度。一是扩宽监督渠道。对外编制廉政“监督网”,充分发挥网络的优越性,强化社会监督,打开权力监督新局面;继续在各界聘请廉政特邀监察员,加大地税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力度;发放民主评议调查问卷,向社会公布行风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多管齐下,把权力运行放置于各方关注下,让腐败行为无处遁迹。二是加强重点监督。围绕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加大预防力度。三是积极探索新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机制,积极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及时纠正各种道德上的各种偏差,将贪念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三、严于律己,做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的模范

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因此,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我首先要用心学、真心学,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地税干部,我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最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作为一名人民银行的党员干部,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必须头脑清醒,言行一致,做到“明规范、慎用权”;“廉从政、作表率”。

首先,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

其次,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准则》的各项标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最后,要充分认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的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即“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是一盘散沙,只会是一事无成。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准则》和《条例》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要以严和实的标准守住小节,管住小事,注意养成守规矩和自我约束的意识,以苛刻的态度检讨自己,一招一式,一言一行都不能脱离规矩,触动“高压线”,尤其在利益诱惑面前坚守原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远离“陷阱”,不能让小节小事成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窗口,做一名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学习条例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5

党员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篇??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树立了从严管党治党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久治安的重要基础,作为县委书记,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把党规党纪印在心中、以身作则,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严的态度、实的作风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

一要讲学习,深学细照笃行。 新《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古人讲,“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这个“心”就是公心,是对党的绝对忠诚之心,实质上就是坚强的党性。在学习贯彻中要深刻领会中央的决心和意图,深刻理解“四个必须”“八条规定”“六大纪律”的新要求,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学习《准则》《条例》,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讲原则、讲程序、讲法治,使党纪党规贯穿于每一项工作之中,真正做到对党忠诚、爱党护党。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高度清醒,增强对党的忠诚信仰,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正确对待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阻力,想问题办事情坚持以党章为准绳、以党纪为底线,做到慎始慎初、慎独慎微。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纪律鞭子扬起来,使从严治党管党的责任落实到细节上、小节上,自觉做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推动者。

二要勇担当,落实主体责任。邓小平同志指出,“有理想,有纪律,这两件事我们务必时刻牢记在心”。要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纲”,纳入到履行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推动县域发展的方方面面,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始终把党的纪律规矩这条“红线”牢记心中,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模范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严的制度、严的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对党员干部常教育、勤提醒、严监管,对出现的问题敢于批评、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坚定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做到手握戒尺、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树立制度敬畏,善于把自己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习惯在清新的风气中生活,努力在全县形成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三要作表率,发挥引领作用。“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新《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新《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把模范遵守《准则》、《条例》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党的团结,遵守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自觉做守纪守规的表率,结合太白县域实际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敢于喊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带头自觉维护制度,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线”,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不断增强 “一日无为三日不安”的责任感、“时不我待、争先恐后”的紧迫感和“食不甘味、夜不能寐”的使命感,在举旗帜、管方向、抓落实、争效率上狠下功夫,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树立“定了干、干必成、成必优”的鲜明导向。

四要重实干,大兴务实之风。权为民所赋,任为党所托。要时刻不能忘记自己是党的干部,是人民公仆,紧盯“四县”建设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经济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城乡统筹等方面,主动探索符合太白发展实际的思路和举措,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理念,带头弘扬“白+黑”“5+2”的创业精神,督促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推进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城乡居民持续大幅增收,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与全国一道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要沉下身子狠抓落实,坚决摒弃“等、靠、拖”的思想观念,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一线导向,坚持问题导向,一天当作两天干,黑夜当作白天干,把决策一项一项执行到位,把重点任务一项一项落到实处,推动各项工作在全省争位次、在全市创一流。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条例》是基石、是起点。面对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面对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我们一定要牢记宗旨,坚定信念,廉洁奉公,不辱使命,始终做到无愧于时代要求,无愧于组织重托,无愧于人民期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党员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篇二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于扎紧制度笼子、严明党的纪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够记得住、做得到的努力方向;《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是为全体党员制定的行为规范,也是向全体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准则》和《条例》为行动指南,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一、内化于心,转化成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

学习升华思想,思想引领行动。要按照中央“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心上”的要求,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带头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的具体要求,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的规定内容,确保逐条掌握,熟知要义,时刻牢记在心中,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要在学习中增强“敬畏心”。按照《准则》和《条例》要求,带头学习,带头敬畏,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接受监督,保持清廉本色。二要在学习中增强“责任心”。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从严执纪,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反腐治腐全覆盖、无禁区。三要在学习中增强“进取心”。坚定政治定力、发展定力、清廉定力,坚持本色做人、角色做事,矢志干事兴业,奋力追赶超越,以焦裕禄为榜样,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好公仆。

二、固化于德,转化成共产党人的道德情操

指出,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共产党员坚守信仰、践行宗旨,就是坚守最大的道德。要以《准则》和《条例》为遵循,坚守道德“高线”,坚守共产党人的道德情操。一要继续坚定理想信念。革命理想高于天。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爱党爱国,拥护社会主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二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的观念,把群众观点植根到骨子里,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听取民意,从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小事入手,多办好事实事,时刻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三要始终践行“三严三实”。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贯彻于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坚持对党忠诚,从实做人做事,提高自身修养;坚持干净干事,依法为民用权,带头遵规守纪,树立清廉形象;坚持勇于担当,谋划发展蓝图,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兴县富民,为建设宝鸡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四要不断提高精神境界。要襟怀坦荡,培养容人容事的气度、从善如流的雅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要公道正派,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第一,凡事出以公心,树立正气,不以私心废公事,不因感情弃公道,不拿原则做交易。要诚实守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对组织、群众、同志作出的承诺,都要认真落实、积极兑现,真正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要带头弘扬艰苦朴素、甘于奉献、修身齐家的传统美德,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努力形成崇德向善、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三、外化于行,转化成共产党人的行为规矩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遵守好。一要慎权。权力是把双刃剑。要崇尚廉洁,牢记纪律底线、法律“红线”,秉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谨慎用权,学会在监督下工作,在监督下用权。二要慎始。破法往往始于破纪,领导干部对待任何事,从一开始就要慎重。要从内心深处守得住清贫,从源头上净化心灵,不存侥幸心理,管好自己,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坚持择善而交,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始终保持在做人做事上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三要慎微。“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要注重从小节小事抓起,从点点滴滴做起,时时警醒自己,事事约束自己,常常自责、自检、自省,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四要慎独。作为领导干部,既要在公开场合、集体活动以及有人监督的时候严格要求自己,又要在远离组织、无人监督的时候,保持“慎独”的境界,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党员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篇三

近日,我们xx中心小学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

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条例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6

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总结了多年以来从严治党的宝贵经验,特别是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是加强党的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尊崇《党章》、树立《党章》权威的重要体现;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坚持标本兼治,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的重大举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执政能力的制度保障。《准则》和《条例》的出台,奠定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政治基础和作风基础,再次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树立了理想信念的'高线',又划定了党内法规的'底线',充分体现了'全面'和'从严'的原则。在以德治党上,新修订的《准则》,针对全体党员廉洁自律,以政治道德为导向,围绕'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四对关系,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廉洁'为核心,围绕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提出了公仆本色、根本利益、道德境界、良好家风的实践路径。在依规治党上,新修订的《条例》,丰富并重构了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处分条款,将旧版《准则》的核心内容纳入廉洁纪律范畴,并且对一些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强化惩治,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了强制力。与此同时,《条例》分则部分删除了与国家法律相重合的内容,让纪律处分回归纪律检查工作的本源,并规定'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法纪分开的工作要求。

今后,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落实省、市委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思想上、行动上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确保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做到认认真真地学、原原本本地学,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背景意义、科学内涵和各项规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规党纪牢牢地刻印在自己心上。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以上率下。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

三是强化执行。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要公开通报、以儆效尤。

四是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要求,既抓好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要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两促进、两提高。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鹤岗加快实现解困发展、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学习条例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7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步出台,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可以说这是史上“最严党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如何执行好、落实好《准则》《条例》要求,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首先,要深学之。深学之,才会有思想境界的提升。《准则》内容“简约”,范围“全面”,要求“自律”;《条例》突出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所有规定充满了现实性,编织起了一张严密的“纪律网”,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制力。《准则》确立了“行为高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条例》则划定“行为底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准则》《条例》要求,实现心怀戒惧、行有所止,就必须对《准则》《条例》进行深入地学习和探究,从内容上去感知,从内涵上去认识,从思想上去提升,达到净化自我的目的。

其次,要细照之。细照之,知不足方能自强。《准则》《条例》已出台,能否得到很好的遵守至关重要,而如何才能做到呢?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能够以此为镜细照之。作为普通党员,要对照新规端正思想、摆正身份,而非自我降低要求混同与一般群众,在言行举止、生产生活中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除了遵守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外,结合岗位职责,端正自身的从政行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在考虑问题、做决策的时候,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时时刻刻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宗旨,更要加强自身学习,锤炼出过硬的党性修养,管好身边人家中人。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要勤照“四面镜子”,照理想信念之境,以正三观;照党政党纪之镜,以正言行;照民心民生之镜,以明方向;照先辈先进之镜,以找差距。如此,才能常修为官之德、常念民生疾苦、常思贪腐之害,从而不断提升自我,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党和国家发展。

最后,要笃行之。笃行之,唯求事业长盛不衰。正所谓,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强有力地执行,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那么制度就成了“纸老虎”“稻草人”,也就失去制度颁布的意义。对于《准则》,更是如此,因其本身只有区区百余字,起着管总统帅作用,如果不能转换成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效果会大打折扣甚至没有。因此,党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公私面前公为先,更多地为党和国家作贡献。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在服务群众、服务事业发展中将《准则》变为解决一件件民生难题、发展难题的具体行动,进而一心一意服务地方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才能对得起组织的信任、群众的重托、顶上的“乌纱帽”。

言而总之,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为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学习条例和准则的心得体会篇8

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一)

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准则》和《条例》的修订,为各级党委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为广大党员干部立德修身、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指明了正确方向。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各级党委要种好'责任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要在抓学习上早动员,迅速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进行学习,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在抓宣传上下功夫,组织全方面、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形成浓厚氛围;在抓执行上出硬招,真正地把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对违规违纪的,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党委书记要当好'领头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带头深学,既学习党规文本,更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近日公布。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一致的。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国共产党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xx.2024年是xx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xx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的《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