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咨询合同5篇

时间:2022-11-29 作者:Iraq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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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咨询合同5篇

委托咨询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处理项目的事项。

二、甲方应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如下:

四、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项目咨询费为。

六、乙方先收取甲方的预约金。当合约到期后,若项目成功,则从咨询费用中扣除;若项目不成功,则扣除相关开支后给予退还。

七、若甲方中途放弃委托事项,则预约金不还,若乙方中途无故不提供咨询服务则预约金全额退还。

八、委托项目完成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咨询费,否则延期一天,收取滞纳金为应支付款项的1%。

九、协议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诉讼。

十、协议在乙方收到全部咨询费后自动结束。

十一、本书一式四份,各持二份。

十二、协议经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咨询合同篇2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xxx项目。

工程地点: 。

建设单位: 。

咨询业务内容:

1、设计阶段概算;

2、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

3、向委托人提供涉及委托工程项目的金额、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规定的咨询服务。

二、双方约定的由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提供时间

于 20xx 年 4月 28 日前交付以下资料;

1、本工程的施工结构图纸;

2、本工程的招标文件;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规定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于 20xx年 4 月 30 日之前向委托方交付咨询成果报告。

四、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

本工程的咨询费用按 ¥1000.00 元收取。

五、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义务

1、在履行本协议期限内,帮助委托方实现预定工程造价咨询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公正、准确地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2、在履行协议期内或招标、投标工程开标前,不得泄漏与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只和委托方书面授权之人联系,未经授权人允许,不得和除委托方单位之外的任何人透露咨询业务的任何资料。若工程咨询单位未遵守该项约定,委托方将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当在双方规定的期限内,无偿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范围所需的详实资料,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若委托方提交资料延期,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工期顺延。委托方对提交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负责。

2、在履行协议期限内,委托方授权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能独立作出决定的联系代表,为实现工程造价咨询目标,予以配合,提供依据、证据。

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咨询委托协议书的有效期内,向委托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并留有完整、准确的资料档案,以便查证。

八、委托方的责任

委托方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约定的内容。

九、争议和仲裁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 托 方:(签章) 受 托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 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签字) 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委托咨询合同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咨询事项上述法律纠纷委托咨询的事项包括:详见《法律咨询报告纲要》列明的问题(附件一)。

第二条 咨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项的完成期限乙方的咨询成果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含签订日)。

第三条 咨询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采用包干式收费办法,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咨询费包括律师费、专家论证费、差旅费、翻译费、文书制作费及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咨询费的构成详见《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附件二)

2.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60%即¥_________元,提交成果时支付40%即¥_________元。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咨询费用;

3.签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对必须由甲方协助的事务,提供协助。

第五条 乙方承诺:

1.勤勉尽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纠纷对方当事人关于本咨询论证项目的委托;

2.委托专家咨询前,报甲方确认专家名单;

3.签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第六条 乙方所提交的报告仅供甲方未解决权益争议之用。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咨询合同篇4

合同登记编号: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理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现委托乙方为甲方的_________(产品名称)代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3c认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自愿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一、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向乙方及时提供代理所需的基础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合法和有效。因甲方提供的材料的非真实合法或非有效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申请认证需提交以下基础材料:

1.产品工作原理图,电气线路图,总装图等结构图;

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性说明;

4.其他需要的文件。

二、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体系建立和运行进行指导,起草相关申报材料,代办相关手续,确保准备充分,体系可行。

三、乙方有保守甲方技术及商业机密的义务,不得利用咨询之便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从事商业或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四、乙方向甲方收取咨询,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认证申请受理费,型式试验费,工厂审查费根据国家统一定价由甲方直接向认证和检测机构交纳,乙方负责指导。乙方咨询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承担。

五、拟申请认证的产品名称及具体型号或规格:_________

六、签定协议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咨询,代理费总费用的50%,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乙方的代理启动金,现场审核通过后三日内付清余款。

七、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咨询,代办事项,并保证甲方获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因甲方递交样品检验项目不合格,进行整改和复审时间不计算在内,或在乙方尽到通常意义上职业所需要认真与勤勉的情况下(必须经甲方认可)仍有延迟,及存在不可抗拒因素时,可适当顺延。

八、若乙方无故中途停办,应返还甲方所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所付费用不予返还。

九、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即行生效,审核通过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定地点:______省______市(县)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企业组织结构设计

(2)企业类型的选择

(3)注册地的选择

(4)公司形式的选择

(5)融资比例的确定

(6)投资形式与规模的选择

(7)从事行业的选择

(8)合同形式的选择

(9)销售形式的选择

(10)股东借款、税后利润不分红超过一年需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对措施咨询

(11)个人所得税咨询

(12)政策咨询(含最新政策与行业政策两个方向)

(13)税务筹划咨询

(14)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8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负责甲方此期间的税务顾问工作。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咨询合同篇5

近年来,委托咨询合同收到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签订委托咨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咨询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咨询合同范文1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_-0212)制定的。

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 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