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调研报告7篇

时间:2023-09-25 作者:M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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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调研报告7篇

保障房调研报告篇1

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xx位于xx东部、湘江中游,辖5个县市、4个区和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106个乡镇,1871个行政村,总面积11262平方公里、总人口380万,其中农业人口272万。20xx年,全市完成gdp910亿元,增长13.5%;财政总收入81.8亿元,增长21%,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6.5亿元,增长23.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88亿元,增长34.4%,工业占gdp的比重47.8%。

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175亿元、农业增加值110亿元,均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5700元,增长13%,连续五年增幅超过10%。粮食播种面积389.27万亩,总产量189.34万吨,农产品加工产值113亿元,均创历史新高。完成通乡公路400公里、通村公路1800公里,投入5.11亿元完成各类水利工程3.7万处。发放各类涉农补贴2.8亿元。在全省率先由政府支付农田灌溉水费,为农民直接减负2644万元。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等改革,形成了多种土地流转新模式和新型经济合作组织。5县市实现gdp465亿元,财政收入26亿元,分别占全市的51%和33%,醴陵和攸县稳居全省县域经济十强。

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我市于20xx年9月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工作,当年,全市保障对象39971人,人均月补差21.8元;20xx年底,全市保障对象43137人,人均月补差32.5元;20xx年底,全市保障人数为71354人,覆盖面为2.7%,人均月补差45元。20xx年,上级下拨资金2145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共支出2821万元。农村低保市四区的保障线为1000元/年,县(市)的保障线为825元/年。

2、农村养老保险情况。1995年,我市由民政部门负责在部分乡镇试行过农村养老保险,由于覆盖面不大等原因没有推行下去,所收的钱也逐步退还给了参保人员。因此我市农村中符合退休年龄(女的55周岁,男的60周岁)的46.1万人均无社会养老保障。20xx年底,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第一个农村社会保障办法—《xx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被征地农民以土地征收或征用公告之日为基准时点,根据出生时间划分为四个年龄段进行不同的保障,并明确了保障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具体办法见附件一)。目前,我市五县四区均已出台办法,共有6500多人次的被征地人员办理了各项基本生活保障业务。从实行效果来看,此办法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也得到了省劳动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的肯定。同时,将部分在城务工的农民纳入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20xx年参保人数达到了6000人。

3、农村医疗保险情况。一方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市于20xx年开始在醴陵市进行新农合试点,20xx年增加茶陵县、炎陵县的试点,20xx年全市五个农业县以及天元区实施了新农合制度,到20xx年,我市实现了新农合制度的全覆盖。20xx年全市参合农民达到251.25万人,参合率达92.25%,筹资标准由20xx年30元/人年提高到100元/人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40元,农民个人负担20元)。新农合基金补助主要实行住院统筹、住院平产分娩定额补助、特殊病种和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助、家庭门诊(住院)帐户的补助模式,以住院统筹基金补助为主,其他补助为辅。截至20xx年年底,我市共筹集基金3.93亿元,新农合基金共为286.42万参合农民发放了3.45亿元的医疗补助资金,其中住院补助35.43万人,补助金额3.18亿元;20xx年全市参合农民住院受益面达6.53%,住院实际补偿比例达39.49%(具体情况见附件二)。另一方面,以民政部门为主对农村医疗进行救助。主要是通过资助救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四种方式对农村困难群众予以救助。20xx年,全市共救助农村医疗对象49541人,共投入资金1470万元,共支出1316万元。

4、农村五保对象保障情况。我市纳入供养范围的五保对象有17615人,其中集中供养4115人,集中供养率为23%,分散供养13500人。全市共兴办敬老院104所,基本达到了每个乡镇拥有1所敬老院的目标。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人均年供养标准为2270元,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人均年供养标准为981元(具体情况见附件三)。

三、当前农村与城市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的差异

1、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项目多于农村居民。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项目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传统困难救济。社会保险具体可细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与城镇居民相比,我市农民除享受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外,基本没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部分农民工除外)和生育保险。

2、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覆盖面大于农村居民。据统计,我市城镇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比率在80%以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了应保尽保。农村居民仅仅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在90%以上,其他保险远低于城镇居民。部分外出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参保率不足20%。

3、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标准高于农村居民。以医疗保险为例,城镇居民

人均缴费额是农村居民的5倍以上,城镇居民所报销的医疗费也是农村居民的5倍以上。20xx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差14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差45元,城镇居民是农村居民的3.2倍。

4、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层次高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通过社会保险特别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农村居民没有养老保险,虽然现在有农村合作医疗这个医疗保险,但其保障程度不高。

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的原因

1、历史原因。解放以来,国家的政策倾向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优先城市发展,优先工业发展。不但通过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剪刀差,使大量的农村资源流向城市,大量农业财富转移到工业,加速了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进程,使我国在较低的国民收入水平上实现了较高工业化水平,加快了城市建设的步伐,而且在社会保障上优先考虑了城市居民,而忽视了农村居民。

2、制度原因。20世纪50年代我国出台的户籍管理制度,规定公民应当在常住地登记为常居人口,并且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居人口。这样,常住在城镇的居民只能在城镇登记常居户口,常住在农村的居民只能在农村登记常居户口。通过户口登记管理人口后,城镇居民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了诸多优惠,而农村居民就没有。

3、财力原因。在改革开放以前,农村居民基本上只解决了温饱问题,中央和地方各级的财力也比较薄弱,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直到近年来,农民收入大幅增长,中央和地方各级的财力不断增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才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提了上议事日程,加快了建设步伐。

五、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打算和建议

近年来,中央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连续下发了六个关于“三农”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让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xx年我市准备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差异、农民非农化程度及经济承受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通过试点示范,逐步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

2、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力度。20xx年,我市农村低保人数将由7.1万人扩面到9.4万人,新建农村安居房1000栋,新改扩建敬老院10所,力争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以上。新建市儿童社会福利院和市救助管理站,提高收养服务能力。加大扶贫力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农村妇女儿童、社会福利、慈善、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构建农村新型社会福利体系。

3、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国家、省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将参合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强化监管,在巩固成效、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持续发展上狠下工夫,重点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资标准,从而提高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保障房调研报告篇2

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稳定石”和“调节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实现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推动全岛开放开发的支撑。为了加强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助推平潭“后大桥时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根据政协工作安排,县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维持最低生存为目标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一是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深入。我县低保制度从xx年开始全面启动,至xx年4月底止,工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户数有7489户、16622人,全额低保的`对象(五保户)1958户、2541人。月发放低保金111.105万元,人均月补差51.56元,全额补助对象人月均100元。城镇低保从1998年试行以来,低保对象已扩展到611户、1831人,低保标准单人户为155元,多人户为145元。月发放低保金12.998万元,人均月补差70.99元。

二是各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我县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建立实施了多项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卓有成效,不断提高农村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标准,将农村低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50%,五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80%。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社会救助不断推进,落实了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廉租房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二)以维持温饱水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险逐步完善。截止xx年4月,全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852家,在职缴费职工9999人,退休职工5432人,养老基金收入944万元,支出168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8556人,基金收入32.88万元,基金支出26.47万元,历年滚存节余161.93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7249人,基金收入18.8万元,历年滚存节余208.2万元。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9273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500.87万元,支出274.78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8638人,累计节余540.78万元。机关社保共有投保单位290个,在职参保人员7262人、离退休人员3235人,实现基金收入312809万元,历年滚存节余4594.61万元。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新农合工作运行平稳。

(三)以提高生活水平为目标的社会福利稳步推进。一是切实落实五保供养。将全县2541名五保供养对象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切实加强老龄工作,进一步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快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强化了慈善援助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光彩事业,逐步规范捐赠行为,积极做好儿童援助中心、养老院的前期工作。三是全面落实优抚抚恤新机制。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了“一免三减”的优惠政策。

二、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尚有空间,统筹基金征收不足。

由于进城务工、自由职业人员不断变化,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和群众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参保意识不强,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逐年增加,而我县医保基金仍按几年前的最低标准征收,造成医保基金征收不足,面临较大的赤字压力。

二是养老金倒挂现象较为严重。

以我县参保的差额拨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例,共有该类单位85个,倒挂30个,倒挂面达35%。

三是劳动关系不稳定现象依然存在。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拖欠工资等引起的劳动纠纷呈上升趋势,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隐患。

四是城乡低保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实难,动态管理难度大。居民家庭收入的核实工作非常困难,尤其是隐性收入的核实更是难以入手。在入户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居民不能如实提供实际、隐性收入情况,给审批工作和补差标准的确定带来困难。

2、低保金发放时间持续较长。个别乡镇的低保金财政部门一般在次月才能拨入民政部门的帐户,民政部门拨到各乡镇约需一周时间,各乡镇将保障金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也需要一定时间,削弱了低保金保障功能。

五是工作力量薄弱,人员编制过少。

从我县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专职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普遍偏少,多数依托于村委会和社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如劳动保障xxx定编3至5人,在编人员只有1人,抽调人员1人,却要负责对全县近千户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疲于应付。乡镇没有固定从事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是工作经费不足且缺少必要的装备。

近年来,社会保障工作日显重要,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相关工作经费却严重不足,装备较为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快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明确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定切合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第一,要坚持“立足长远,分步实施”的原则。当前的重点,在于积极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研究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解决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和转移接续问题。第二,要坚持“低门槛进入,分标准享受”的原则。根据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的缴费能力,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既要考虑“政府出得起、集体补得起、个人交得起”,也要考虑保障制度自身的良性运转,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第三,要坚持“广覆盖,多层次”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中,破除城乡户籍限制和职工身份限制,根据城乡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

(二)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

第二,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一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扩面以新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并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办法,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二是深化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争取把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都没有覆盖的城关居民纳入医保体制。三是积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大病统筹,兼顾门诊”的原则,逐步扩大慢性病补偿种类,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标准;适当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成员住院费报销比例;取消特殊群体(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门槛费。

第三,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规范工伤医疗服务,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积极推行工伤医疗协议管理,进一步加大建筑、化工、危险品等高危行业工伤保险强制执行力度。加快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建设,使女职工生育权利得到保障。

第四,研究解决社保体系中的难点问题。一是逐步做实个人帐户。针对个人账户空帐运行和个人帐户透支问题,深入研究养老金隐形债务分类偿还问题,积极探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并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和运作实行全面和全过程的外部监管。二是统一同类企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实行同类企业按照统一的缴费工资基数和规定的费率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核定递增的缴费工资基数。

第一,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是完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要注重推行分类施保,并将低保制度与教育、医疗、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和促进就业的政策相结合,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政策保障和社会援助。二是拓宽农村低保覆盖面。重点保障孤老残幼、贫困家庭、贫困人口。三是保证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要进一步完善低保评议、动态管理和信访督查制度,积极推行社区低保听证制度,强化监督,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第二,不断完善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帮助群众解决突发性、暂时性困难;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特别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完善教育救助制度,适当提高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继续落实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强化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多层次的就业职能培训,实施创业税费减免,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对经济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方面提供无偿咨询、适当免费的法律服务。

一是不断健全社会福利发展机制。牢固树立社会福利社会办的观点,把社会福利作为一项全民化的工程,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市场化福利服务供给,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惠及外来人员的新格局。

二是努力提高机构福利服务水平。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加快综合性社会福利院、老年福利院、农村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保障和服务能力。

四是完善公共福利制度建设。支持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慈善类民间组织,建立慈善组织行业自律机制和评估机制。健全残疾人福利政策,落实残疾人优惠待遇。加快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推进首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逐步解决进城农民工、城区“双困”家庭和农民变居民的住房问题。

一是大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尝试建立便于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机制,并进一步搞好农民工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间的制度衔接。开展进城务工农民服务管理试点,建立进城就业农民服务中心,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是合理设置社会保障项目。按照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标准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设置、归并社会保障项目,明确各种社会保障之间互联互动的多种形式,创造性地建立起各种社会保障间互联互动的制度和部门间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以及资金交流平台。

(三)完善社会保障配套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第一,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法制化。规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加大对保障政策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加强对企业支付工资、签订合同、缴纳社保等情况的监管,及时纠正损害职工利益的违法行为。

第二,努力推进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现有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服务组织及其运作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大我县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形成以国家办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服务为依托、家庭服务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同时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努力实现社会保障服务的信息化,从而提高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效率。

第三,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保障机制。一是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公共财政改革步伐,打破城乡分治的制度安排,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要根据经济成份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及时把外来投资企业、新兴行业纳入覆盖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三是改革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强制企事业单位为职工“买保险”。四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稳定机制。扩大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比重,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住宅的质押、流转换保障、换救助的机制。五是充分发挥隧道业、海运业、商贸业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和优势,吸收更多的捐助资金,培育更加广泛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

第四,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各项配套改革。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能“单兵作战”,而有赖于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以及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一是深化户籍改革,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登记制度,消除城乡居民待遇的差别。二是提高统筹城乡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水平,健全以劳动合同制度为主要方式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统一城乡就业政策、劳动力市场、就业失业登记和职业培训。三是深化完善征地制度改革,把握我县开放开发过程的城乡土地一体化发展方向,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标准。四是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控制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四)加强对社会保障事业的领导

发挥工作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纳入乡镇、村居工作的考核范围。县直有关部门各内部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加大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向各单位免费赠阅劳动保障信息、举办法规政策培训班、送法进企业、设置宣传站、开展定期和定事(主题)相结合的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政策,引导企业经营者关心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引导职工合理表达诉求,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对于违法乱纪、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企业和个人,适当予以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社会保障工作奖惩机制。对社会保障工作做得不好的企业及企业家,实行评先树优一票否决,使按时足额缴纳各项保险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行社会保险预警制度。对于欠缴社会保险达到警戒线(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企业,进行警告,规定缴费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的,作为重点的执法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工作群众性强,特别是社会救助工作面对的都是困难群体,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挖掘内部潜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要学习商业保险的服务理念和模式,建立社会保险方便快捷的查询系统,健全面向基层的服务网络,使社会保障工作公开透明。要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心下移,改变“救火式”的工作方式,以主动出击、主动服务为主,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社区和基层群众中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地把劳动保障的政策带下去,把基层群众的意见带上来,成为人民群众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使社会保障工作起到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保障房调研报告篇3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一)廉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二)公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3.教师公寓房,共修建、改建公租房60套,总投资150万元,现已全部完工,目前已安排15户符合条件的无住房教师入住。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情况

(三)依法管理,操作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一是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我县合理规划布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用于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在老城区殷家沟、工业集中发展区、县城新区均建有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切实解决了老城区居民、工业企业务工人员、县城低收入者、新就业大学生中住房困难者的安居问题。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监管,落实了项目法人负责制、严格公开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在落实制度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现场监督体系,有效杜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了巡查制度,高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委派工地全权代表组织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全面检查。

截至目前,尚未发生一例安全死亡事故,一处质量缺陷投诉,确保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二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我县制定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申请对象条件,审批程序、管理与处罚等。在确定保障对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严格审核程序、严把政策标准,做到了阳光审核、规范管理。严格对保障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落实三审两公示坚持每年定期年审,对保障房入住对象进行经济收入、就业、经商等调查核实,严格准入退出机制,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各级审计、财务部门审计、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进展。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实施。

严格落实法定建设流程,履行设计变更审批、项目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程序,确保项目程序合法、结果合法、质量达标。严格执行财政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财经纪律,做到了保障性住房管理专账户管理、分账户核算、专款专用,住保工作人员做到了廉洁自律,未出现一例违规违纪行为。严把安全关,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强化一线工人岗前十分钟制度,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保障房调研报告篇4

根据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7月下旬到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瑞亮同志带领部分专职委员、代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商务局、经信局、市残联等部门和昌城、相州、皇华等镇,围绕全市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各职能部门和镇街、社区的共同努力,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形成了以五大社会保险为基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社会优抚和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雏型,形成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困难有低保的社会保障新局面。

(一)以就业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就业局势稳定。市政府全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和再就业援助活动,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

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自主择业能力;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宽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广泛搜集市内外劳动力供求信息,努力破解企业招工难。1-7

月,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176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169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193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93%。

(二)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加大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力度,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今年上半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1444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参保人数20620人;全市累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5712人,征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75万元;为5834名失业人员按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123万元;为747名工伤职工支付工伤费用792万元,为748名女职工支付生育保险费498万元;全市参保单位达1429家,参保职工26.5万人;共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6.34亿元。

(三)以低保为重点,覆盖全市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实行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扩大低保面。截止到7月底,我市享受城市低保的共有1030户、3070人,享受农村低保的共有8198户、18613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355.6万元,农村低保金1095.6万元,城市和农村低保率分别达到1.5%和2.2%;医疗救助范围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共救助897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45.3万元;积极实施临时救助,共救助7657人,发放救助金106.16万元,其中救助孤儿160人,发放

救助金32万元;建立健全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机制,集中供养率达到82.6%;切实履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对在校高中生及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困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寄宿生等都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助,并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及课本费;残疾人临时救助、危房改造救助、就业培训补助、残疾学生补助和康复救助等五大救助也有长足发展。

二、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保险扩面难。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主动为职工投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职工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理解片面,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市还有部分规模企业职工参保率尚未达到50%。中小企业特别是用工不足百人的个体私营企业在社保经办机构立户参保率偏低。目前执行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对农民的吸引力不足,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企业用工多样化,用工需求量扩大,用工政策相对灵活,导致职工流动性极强,影响了社会保险的扩面。

(二)专门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过少,执法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调研情况看,我市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相对偏少,与日益繁重的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要求有一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面开展。有

的镇街没有专职从事社会保障的工作人员,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缺少执法检查职能,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三)社会保障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在民政局设有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办公室,但信息交流和共享滞后,统筹协调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成为保障体系的薄弱环节。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增强贯彻执行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自觉性和工作责任感。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社会保障意识,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社区要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向广大群众宣传社会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政策的群众全部惠及。

(二)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推进企业和职工的参保工作;制定出台鼓励农民参保的新办法,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不断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推进建筑和餐饮等服务行业参加工伤保险;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不断扩大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面。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市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加大联动力度,推动救助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切实发挥好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的作用,避免救助不均。加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调高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比例,提高报销标准的同时,要进一步探讨经济薄弱村的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补偿机制。

(四)进一步扩大社会帮扶的救助面。完善社会帮扶救助政策,逐步扩大困难群众的救助层面,提高救助标准,增加救助次数。对城乡特殊困难的群众,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完善外来务工困难人员的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外来务工人员的合理救助机制,降低外来务工人员的救助门槛,适当扩大救助内容。进一步加大困难残疾人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度,扩大符合政策的贫困残疾人的救助。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配足配强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健康运行。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从事社会保障工作,并对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不建议直接按县里实施方案框架来写,因为所要体现和展现的内容不尽相同。

二、将较多较零碎的问题,首先要筛选,筛选最为突出的,普遍的,急于解决的,影响范围广的,典型的等等,不必面面俱到,接下来要进行总结分类,问题不需要多,但需要精。

三、典型的、紧迫的、影响范围广的、说出来努力就能解决的,一定要重点写。有理有据,有数据,有实例,有细节,调研报告里面的问题建议不要列太多,3-5条即可。

保障房调研报告篇5

养老保险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在劳动者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并离开工作岗位之后,对他们提供维持基本生活资料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也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积极探讨建立完善适应中央银行特点的养老保障体系,对于促进金融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养老社会化是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必然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几千年来所奉行的家庭养老传统格局将会逐渐被养老社会化的新格局所代替。养老社会化将是本世纪人口老龄化的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必然趋势。

据有关统计,1952年退离休人员2万人,退离休金及医疗福利支出9万元。1987年底,退离休人员2201万人,增长1100倍,退离休金及医疗福利支出375亿,增长41万倍。而到上世纪90年代末,全国退休职工达4000万人,退休费总额达520亿元,相当于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7% ,至本世纪2030年将超过30% 。上世纪80年代,由7.75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一个老年人,到本世纪2050年,将由1.92人供养一个老年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是此增彼减的对应关系,用于老年人支出费用大幅度上升,一方面使政府的财政负担加重,一方面减少积累资金的份额,影响了社会扩大再生产。同时,随着老年人数量增多,对商品、交通、住宅、文化娱乐、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方面,都有特殊需求,并在城市规划、住宅建设、社区建设、服务设施上,都提出了新课题。

而事实上,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进程比预期的要快。上世纪末,我国实际上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这是我国人口结构的一次重大变化。要解决人口老龄化的核心问题,说到底是个养老问题,它涉及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未来的生活条件,而且面对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充分认清人口老龄化形势,增强人口老龄化意识,为建立完善养老社会化创造有利的条件。

但是,养老实行社会化,并不意味着将老龄人口由国家和社会全部集中养起来,这在我国任何时候都是不可能的。因此,人民银行应依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要求,将养老统筹与老年福利设施纳入中央银行自身发展计划,逐步增加投入。各级人民银行要切实担负起社会化养老责任,按自己所能和社会需要,兴建和投入资金,为发展中央银行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构建适应中央银行特点的养老保障体系。

1、建立完善经济保障体系。

今后,人民银行退休人员将主要依靠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提供生活所需的费用。因此,人民银行应结合新情况,创造新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社会主义养老保险制度,要把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不断扩大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并通过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险统筹,使退休人员的养老补贴,能按着“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提高和增加,以切实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

一是逐步实现退休基金统筹规范化、制度化。对人民银行系统员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完善多层次的养老退休金统筹制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要使退休基金统筹范围、形式、项目和标准,与经济水平相适应,与物价上涨或与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挂钩。二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监管“保命钱”。养老保障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要进一步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管、发三个关键环节制定相应规程,健全工作程序,完善制约机制,保证人民银行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尤其是对养老金的发放,坚持层层把关,分级负责,从制度上防范和控制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确保其安全完整。三是建立生活困难补助办法。对因各种原因导致退休人员确有生活困难者,要实行救助制度。为此,仍然要大力提倡子女供养照顾老人。即使国家经济发达了,老人靠子女照料供养依旧是基本形式。这是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体现。

2、建立完善再服务体系。

人民银行老干部是中央银行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退休人员都属于劳动力资源,应加以开发利用,以切实解决“老有所为”的问题。

一是在政策、组织、措施上,各级人民银行要为开发利用老干部人力资源服务。首先制定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收入。其次建立退休人员协会,把退休人员组织起来,兴办实体或咨询服务机构。再次建立“老年人才中心”为愿意工作的人和用人机构牵线搭桥。二是实施弹性退休政策,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调整在职年龄。多数人民银行退休人员身体健康,许多老干部都具有金融专业知识、丰富经验与工作技能,是中央银行事业尤其是基层央行发展的宝贵财富。所以,合理开发利用老年人劳动力资源,既让退休人员老有所为,又是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措施。三是利用人民银行内联网络优势,建立以人行地州市中心支行为主体的老年服务网络。由于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人退休后都要经历从能够自理、半自理到不能自理,甚至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的过程。所以对退休人员生活确实需要照料服务的,各级行老干部工作部门应尽力组织提供服务,或提供定时、专项服务。

3、建立完善精神生活体系。

主要是根据老年人的爱好、兴趣的需要,各级人民银行要以本级机构为单位,建立老年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场所,以切实解决“老有所乐”的问题。

一是各级人行要建立完善多功能的老年人文化娱乐场所,或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或兴办老年人活动室,或完善老年人活动园地。二是老干部工作部门在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旅游等活动时,实行低费或免费服务。三是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老干部工作部门应经常组织退休人员听讲座,普及保健知识,因地制宜推广适应老年人特点的健身术活动,增强体质。

4、建立完善老年教育体系。

老年同志拥有充分的休闲时光,渴望多姿多彩的晚年生活,同时也希望再次回到集体之中,得到新的友谊。只有满足个人兴趣爱好,丰富生活,才能心旷神怡,健康长寿。因此,各级人行应充分利用老年活动场所办学习班、开讲座,并为愿意进入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的老年同志提供方便条件,使老年人重新获得学习机会,以切实解决“老有所学”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多种类型的老年人培训学习,例如知识型,即文学、历史、地理、时事政治、法律等;又如娱乐型,即书法、绘画、花卉、盆景、工艺、美术等;还如实用型,即长寿科普知识、老年病防治知识、美容、园艺、烹饪等。二是帮助老年同志坚定理想信念,引导他们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联系深化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不断地加强学习,以致更好地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引导老干部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澄清在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上的认识误区或模糊观点,从而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三是普及与老年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学知识,运用现代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和伪科学,使老年同志保持健康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状态。正确对待生老病死,树立科学养生观,反对迷信愚昧的歪理邪说,把健康长寿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三、对策思考

1、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建设。

为维护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人民银行要在深入宣传老年社会保障法制的基础上,更新观念,虚心学习,借鉴其它行业系统的好作法好措施,以建立完备配套的适应中央银行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促使养老保障体系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各级职能部门的责、权、利,以统一领导和协调养老保险工作,按完整的养老保障体系,有组织、有领导的去实现。从而防止各利益主体之间过多的矛盾和纠纷,兴利除弊,保障全体人员的合法利益。

2、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规划。

养老保险问题,说到底是在保障社会劳动者退休后享有基本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使全社会通过统筹方式筹集的养老保险金,在今后社会发展的各个时期,均达到收支平衡的特殊性财务问题。为此,各级人行领导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纳入日程,加强领导,带动全系统员工都来关心重视老年事业。并从现实出发,处理好不同经济区域的关系,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统筹机制,不断扩大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与此同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养老保险金营运效率,既确保老年人退休金按时足额支付,又避免现值养老金贬值。

3、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服务。

为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的形势,大力推进人民银行养老社会化既需要有一个高效能的老干部工作管理机构,还需要建立一支高质量、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人员队伍,以至为中央银行养老保障体系提供相适应的组织保证。因此,对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提升老年工作服务质量,各级人民银行必须高瞻远瞩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站在改革发展与稳定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只有这样,中央银行的养老保障体系才能体现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必然性。

保障房调研报告篇6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工业强县、人才强园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做好工业园区的后勤保障工作,作为我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分管工业园区后勤保障工作,对工业园区后勤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时间从7月27日至31日,此次调研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业园区后勤保障工作基本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

1、工业园区后勤保障基本具备,能满足工业园区后勤服务需要

我们工业园区有办公楼、会议室、食堂、车辆等办公设施,水电、通讯、网络、电梯、空调等配备齐全,能满足工业园区自身办公和日常生活需要,能满足对外接待和人民群众的办事需要。

2、工业园区后勤保障维护良好,符合国家规定

工业园区后勤的所有设施,包括办公楼、会议室、食堂、车辆等维护良好,办公楼、会议室清洁卫生,车辆、水电、通讯、网络、电梯、空调等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3、工业园区后勤保障制度健全,运转有序

工业园区所有后勤工作都建立制度,包括办公楼卫生制度、食堂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后勤设施的运转严格按制度执行,做到文明安全有序,获得工业园区领导的肯定与表扬,得到外来接待人员的赞扬和办事人民群众的满意。

4、后勤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后勤服务

工业园区办公室工作人员也是后勤工作人员,树立服务意思,自觉为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勤奋努力工作,做到服务思想好,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以服务对象的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在提高服务质量上狠下工夫,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把后勤服务工作做好。

5、努力学习,提高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的能力

工业园区后勤工作人员工作之余做到努力学习,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科学发展观外,重点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学习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的真本事,提高自己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的能力。

二、工业园区后勤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

1、工业园区后勤保障设施还需加强

随着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加快,后勤保障设施能力不足将日益显现,这势必影响到后勤服务工作,给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如车辆的老化和车辆配备少,造成维修难和派车难的问题;由于食堂是租用私人房屋,条件差,无法增添相关设备,等到今年10月份新食堂宿舍楼完工后可大大改善干部职工的食宿环境。

2、后勤工作队伍人员不足

目前,工业园区后勤服务工作量已经很大,现有后勤工作队伍人员已经很忙碌,再加上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等因素,尽管大家忘我的工作也还是存在顾此失彼现象,给工业园区的后勤保障工作带来影响。

3、后勤工作队伍建设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由于工业园区的后勤工作和后勤人员都是兼职,许多工作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工作还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管理还没有理顺,为工业园区做好服务的思想意识不够浓厚,在后勤服务工作上不够到位。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1、加强工业园区后勤保障设施的建设

要根据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需要,适度超前建设后勤保障设施,以满足今后不断扩大的后勤保障工作需要。

2、抓好后勤保障队伍建设

搞好工业园区后勤保障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在队伍建设上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每个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使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搞好。

3、落实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要搞好工业园区后勤保障工作,必须落实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对各个办公室和后勤工作人员按照工作项目、工作概述、工作标准和所需知识技能等四方面内容,制定量化事项,责任到人的职位说明书,做到每个单位、每个个人都有岗位职责,每件工作、每项事情都有人管、有人抓。

保障房调研报告篇7

按照市政协主席会议的安排,今年9月上旬,由分管副主席带队,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市发改、规划、住建、国土、财政和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分赴定边、靖边、绥德、米脂和榆阳等县区,采取实地察看、翻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区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实现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这一目标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并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今年8月份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市委、市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榆办字〔xx〕142号),研究制定了《xx市住房保障 “xx”规划及xx-xx年目标任务》(榆政办发〔xx〕87号),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大力实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认识明确,态度积极。在调研中,我们普遍感受到,各县区都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积极主动。xx区早在 xx年就启动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经济适用房三期和廉租住房一期,总建筑面积达75.98万平方米,走在了全市十二县区前列,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xx县始终把住房保障作为“十大惠民工程”之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力度大、效果好。xx县、xx县针对地域实际,努力克服土地资源供应紧缺的困难,以新时期“愚公移山”的精神,不断拓展城市空间,拉大城市骨架,新增保障住房建设用地。

(二)合理规划,领导重视。各县区都能结合自己的实际,及时编制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xx县制定了xx-xx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用地规模将达到630多亩;xx区计划投资13.2亿元建设第二期廉租房项目和第四期经济适用房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解决6300多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xx县今年9月份分三期开工建设占地316亩41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xx年建成后可解决3600多户1.2万多人的住房困难问题;xx县计划从 xx年起每年新建廉租房100套,逐步开展限价房建设工作;xx县在土地资源短缺、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提出xx年—xx年完成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的具体任务,逐步解决各类人群的住房需求。同时,各县区还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普遍成立了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协调。xx县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建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立资金专户,着力开展工作。

(三)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各县区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总结有益经验。xx区在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和售后管理中严把“六关”,即:“房价审查关、预售报名关、购房优先关、审核核准关、公开选房购房关、售后复查关”,切实加强和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确保了公平与公正。xx县今年上半年着手实施限价商品房建设,在购地户手中签订协议征地400多亩,建设住宅楼40万平方米,其中14万平方米用于和购地户用房换地,剩余部分政府补贴300元/平方米作为限价房,按政策公开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可解决xx多户家庭住房问题。xx县大胆创新工作思路,结合本县实际,积极探索廉租房“租售并举”的管理模式。

(四)注重实效,全力推进。各县区都能按照市上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在全市住房体系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扩大。据统计,全市已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2301.85亩,计划投资总额46.58亿元。其中: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1954亩,计划投资40.2亿元;廉租住房建设用地347.85亩,投资6.38亿元。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经济适用住房面积102万平方米、9765套,解决住房困难家庭9765户、2.93万人;建成廉租住房面积7.5万平方米、1500套,现已解决困难家庭859户。在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781.6亩,计划投资总额13亿元。计划到 xx年,保障性住房面积占到全市各类住房总面积的18.3%。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对我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投资1.35亿元,涉及项目24个。按人均住房面积标准,对12063户申请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二、目前影响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几个主要问题

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

(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由于发展理念上的差异,加之受地方财力、土地指标、征地拆迁等因素限制,各县区之间存在着建设规模、项目推进、工程进展、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不平衡。有的县区廉租房建设项目至今没有得到落实;有的县区经济适用房建设尚未正式启动;有的县区因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晚,欠账多,影响了全市整体工作的进展。

(二)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一是保障模式比较单一。目前我市仅开展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工作,而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则尚未真正启动。二是各县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从政策制定、保障对象、土地供应、资金保障、建设标准等方面还没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三是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机制不完善,在资格审查的过程中,存在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经济收入核定困难的问题。四是后续管理滞后。各县区普遍对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心存疑虑,一些由住户负担的水、电、暖及物业等费用难以按时足额缴纳,同时,在住房退出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给后续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融资渠道不够畅通。由于我市南北区域经济的失衡,xx县财政收入普遍较低,经济总量较小,政府的土地储备几乎没有或储备很少。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县区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的压力很大,就是北部县区也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储备土地有限、拆迁成本高、财政支出压力大的问题。目前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是中、省、市县按比例的配套资金,没有形成一种“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渠道。有不少县政府将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寄希望于银行发放政策性长期贷款。

(四)政府储备建设用地不足。部分县区政府很难做到对一级土地市场的垄断,城市规划区内政府手头可以调剂的存量建设用地不足,可以由政府直接划拨的建设用地不多,用于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有限。同时,我市建设用地指标日趋紧张,新增用地申报指标严重不足。近年来,随着我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加快,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用地量逐年增加,每年省上下达我市的指标为1.5万亩,而我市年用地量平均4万亩左右,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不同程度影响到城市新增用地储备工作,继而影响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五)基础配套需进一步完善。因土地受限,绝大多数县区的保障性住房在规划选址上相对偏僻,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未能及时配套,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得不到正常保证,保障户出行不便,文化娱乐、购物场所等配套实施不能及时跟进的问题,增加了保障户的生活成本。

此外,还存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机构设置不健全,缺乏应有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以及建房面积和标准不规范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快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市委、市政府在《xx市住房保障“xx”规划及xx—xx年目标任务》中明确提出,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2.4万户城市低收入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实现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保户应保尽保。这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榆林建设的战略决策。目前,全市廉租房建设普遍有了进展,经济适用房建设在有些县还没有起步。因此,各级政府应切实统一思想,走出保障性住房建设会影响商品房市场和地方财政收入的误区,从保障中低收入群体民生民计的实际出发,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使命感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努力构建起我市基本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统筹协调发展,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应置于政府的全局工作之中,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稳妥地编制规划。建议政府在今后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适当作出安排,保证规划编制的顺利实施。项目规划既要尽可能选择市政设施健全,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的地方,又要考虑县区政府的财力可能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规划制订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上,确保规划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安置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在保障性住房规划过程中,可借鉴外省市特别是xx市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优先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安排用地,实行无差别的“混建”模式,使保障性住房应与商业楼盘布局在一起,由专业的物业公司管理,相互通融,共享配套和服务,方便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就业、就医和子女入学,避免形成新的城市边缘区域。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力度。市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力度,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好项目资金。各县区也要足额配套,以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的局面,使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按计划整体有序推进。应切实调动政府和社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要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比例,保证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应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我省xx市和这次考察调研的xx市、xx市今年入选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的28个试点城市行列,我市也应主动出击,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向上级争取列入试点城市。各级政府应在减免规费等方面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借鉴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广泛动员并吸引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信誉好的企业家,投身于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同时,各县区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用好用活中省市专项资金,积极开展配售与产权出让的试点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用配售与出让产权的收入,滚动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四)严格土地供给,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各县区要根据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全面落实《陕西省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陕办发〔xx〕11号)精神,确保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占到各县区房地产用地指标的 30%左右,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未能按时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县区,暂停其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审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政府划拨;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取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城镇国有土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要加强耕地保护和牢固树立集约用地理念,严格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

(五)创新工作理念,启动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今年6月,副总理主持召开了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住建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这是深化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目前我市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缓解,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再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来榆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需求尤为迫切。根据我们调研,因榆林房价的坚挺上涨,市县城区中等收入家庭对户型在80—120平方米的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予以热切的期待。借鉴xx市先进经验,实现公共租赁房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一体化建设的好处在于:一方面,不再单独新建廉租房,廉租房居民与公租房居民同住同一小区、同一品质的房屋,只是租金有所区别,且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补贴政策,廉租房租金应控制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一定比例。另一方面,公租房可有条件地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承租者可通过成本价购买,转换成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房,不再缴纳租金。购买者如果需要转让,只能以购房价加利息由政府回购,再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流转使用。因此,我市应尽快启动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通过这种租金不高、又可以长期稳定租住的公租房,即可以推迟“夹心层”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购房时间,又对避免产生灰色交易、缓解城市化带来的住房供需矛盾、有效稳定房价等难题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六)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考核。要进一步落实市、县区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在资金筹措、开工准备、施工招标、质量监管等方面,落实部门和施工单位责任。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不折不扣完成中省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统筹使用中、省、市下拨的投资补助和租房补助资金,督促县区政府落实责任,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同时,要严格工作职责,严把工程质量关,对保障房“一保到底”,确保群众真正得以安居。要将住房保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列为民生工程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七)完善政策措施,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发展。一些县区政府认为对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可以实行出租与出售相结合的“租售并举”方式,按群众自愿原则可以出租,也可以出售部分产权,实行共有产权制度,对这一现象我们要正确看待,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探讨,在不违背有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合理可行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措施。同时,各县区要按照全市《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落实配建政策,做好商品房配建廉租保障住房等工作,普通商品住房中要配建不低于5%的廉租保障住房,必须在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筑总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套数套型面积、建成后政府收回或收购的条件,对没有按照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且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手续。

(八)积极探索经验,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住房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住房保障工作能否公平公正实施、关系到住房保障资源能否公平善用、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与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应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管理服务。一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按照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其他兄弟地市机构设置的做法,应在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成立住房保障中心,核定机构编制,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办公经费,建设高效有力的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机构。各县区也要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中心。二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方式。应对实物配租形式进行改进,可依据不同的收入状况和住房情况对低保户划分等次,按类别缴纳不同比例的住房保证金,强化约束管理,确保“易进易出”。三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机制。应逐步建立、健全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现状监控体系,提高核定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断完善廉租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四要加快建立两级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与市级管理部门联网,实现多部门共享,依托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县区、街道办三级联动的信息化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机制,其建设、管理费用可由同级财政专项解决。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我们按照中省的有关要求,上下一心,扎实推进,创新工作,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一定能得到有效解决,“住有所居”的目标也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附:

外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主要经验与启示

为了学习外省市在住房保障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市政协环资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调研组,赴乌鲁木齐、成都、重庆等地市就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学习考察。通过学习考察,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领导重视,工作力度大。各地对保障性住房工作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将此项工作放在民生工程优先发展的位置,并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来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亲自挂帅,亲自督查,主动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能结合当地实际,大魄力超前谋划,科学实施,大力推进。xx市今年提出将用3年时间建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解决50万户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在未来xx年,由政府投资和提供相关优惠及配套政策,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解决200多万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xx市计划在xx—xx年总投资约91.5亿元,提供超过5.64万套保障性住房。乌鲁木齐今年在8个片区建设8000套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房6000套、经济适用房xx套。

(二)规划先行,布局合理。各地都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融入城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并编制专门规划,布局合理、均衡。规划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附近大都有学校、医院、购物商业区和文体娱乐设施等公共服务场所。大都参照中高档商业楼盘规格设计,建成中端以上配套齐备的现代居住小区,与当地中高档商业楼盘有机相容,共享社区环境和专业物业公司管理与服务。考虑到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在小区大都设置了地下停车位。系统化的设计考虑,使小区形成布局科学、配套完善、环境优美,有地域特色的人口聚集区,做到建设风格特色化,住宅塔楼多样化,户型设计标准化,公共绿地人性化,生活设施配套化,充分满足“宜居”要求。进而弥合了社会分层而形成的裂痕,消除了收入差距的心理障碍,使居民身心都能全面健康发展。

(三)理念先进,管理规范。各地都能树立 “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保障住房调控理念,努力建立市场供给和政府保障并举的“双轨制”住房供应保障体系,使住房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他们认为,经济适用房一定期限后可以上市转让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保障性住房应突出公共产品属性,承租人所居住的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在进行转让或抵押处置时,其回购的主体只能是地方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用以在转让给新的低收入群体,从而避免因利益输送带来的灰色交易问题。同时,最大限度降低造价和租金。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享有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优惠政策。房屋租金主要考虑贷款利息、房屋维修管理费用、空置耗损三部分因素,原则上不超过同等品质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真正体现了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属性。特别是xx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公租房打破了城乡、内外差别和户籍限制,涵盖了过去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实现了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