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月亮,读后感精选8篇

时间:2025-07-28 作者:Gourmand

优秀的读后感能让人从书中找到启发,甚至改变对某些问题的看法,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记录下阅读时的情感波动和变化,下面是心得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走月亮,读后感精选8篇,感谢您的参阅。

走月亮,读后感精选8篇

走月亮,读后感篇1

看的太粗太快以至于当前的理解还停留在表层,即故事情节上,但分明能够感受到作者对人性、对本能、对爱情甚至人生的有力刻画,这段话大概可以描述合上书的瞬间:真是恐怖,一个超凡脱俗的君子,一下子像鲤鱼一样一言不发了,那个充满诱惑的人,把你洗劫一空,使你一文不名。这不是在理论上的,我被宰的鲜血淋漓。

斯特里克兰自然是灵魂人物,“我说的伟大,和时来运转的政治家或平步青云的军人无关…”。开篇这句便让我想起他的名言,“人时刻要培养自己的偏见”,尽管还不甚理解其含义,但这话的确带有偏见。这其中有些人的伟大确是“源于自身的品质,而非他们的地位”。当然,这个细节太微不足道。

布兰奇的下场让人感触。泰戈尔有诗云:第一眼就心动的人要怎么做朋友。如果你还听过弗洛伊德说“当你做小的决定时,应当依靠你的大脑,把利弊罗列出来,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决定;当你做大的决定,如寻找终身伴侣或理想时,你就应该依靠你的潜意识,必须由你的心灵深处的最大需要为依据”就知道这句诗写的多么至理名言。

尽管如此,她依然是个可怜的女子,不知是该同情还是该怜悯,或者都是多余的。抛弃家庭跟随一个欲望来了需要女人却不需要爱情的男人。“她的身体很美,而我正要画一幅裸体。等我画完了,也就对她没兴趣了”。哲学家也许会说,你不过是失去了一个不爱你的人,而他失去了一个爱他的人,这是他的损失。这个逻辑当然没错,但也正如帕斯卡所说,“感情自有其理,理性难以知晓”。这本就不是个可以讲理的事,况且他会将此定义为损失吗?他甚至会觉得这是一种自由。

斯特里克兰那摄人心魄的眼神勾的布兰奇蠢蠢欲动,话说回来,面对不曾拥有之物谁又能真正做到静如止水呢?斯特洛夫给不了布兰奇想要的感觉,布兰奇触不到斯特里克兰的灵魂…这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认识自己的时候啊。过后我们会看到,有时我们的坚持是多么荒谬,我们的奋不顾身是多么稚气未脱。当然,我们也同样无法感受那颗拍案而起勇敢的心跳。我跟朋友说,阿塔也许是最幸福的女人,也最值得尊重。

斯特洛夫的宽恕我更愿意理解为一种对艺术的呵护,“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是否比“一个也不宽恕”更具神性?那是对艺术审美有着深刻理解力所带给他的理性抉择,颇有点“国家不幸诗家兴”之味道。我想起皮皮对克罗斯说,“你不了解女人,她要是喜欢你,你在水槽里撒尿都可以;她要是不喜欢你,你就是把她捧在头顶,她也会在上面拉屎”,看到这么俏皮深刻的表述谁不会笑呢?所以,鸣人是不是很机智,娶了爱自己的雏田小姐。但这毕竟是两个人的事,“说话只要一个人发声就可以了,但沉默却需要所有人的配合”,甚至像很多人坚称的那样,这是两个家庭的事。总之,你须寻得所爱。

也许,任谁都有被爱的能力,但爱人的能力呢?很多时候,也许是为了占有。关于这点,谁都不敢轻易论断。跟朋友探讨说这个人首先要美好,其次要善良,然后就接近了...抄了几段文字:

波伏瓦说,男子间的友谊,是建立在个人的观点和兴趣上,女子间的`交往,则是由于她们处于共同命运。告诉妈妈的时候还被问这话谁说的,哦,大师似乎忘了表述男女间的友谊了,soulmate?这难道就是所谓的“灵魂会找灵魂”?

以上,记在看到第四十四章时,显然,这不是该书核心要义。选择何种生活方式、如何不负此生的主题也许更宏大高远。

孔子说朝闻夕死,那是圣人的理,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认识到自己的天命,又何谈努力为之?甚至,我们根本不知道究竟要过怎样的生活,全凭惯性日复一日。午休起来,拉开窗帘发现阳光很好,那就跑跑步吧;朋友推荐了一本书,翻了几页还不错,那就看下去吧;查哨回来睡不着,心里有些东西,那就整理出来吧…“干一行,爱一行”是入世的哲学,“男怕入错行”才是刻骨铭心之谈。嗨,这都是口水话,说多了有祥林嫂之嫌。

斯特里克兰的伟大只能“高山仰止”了,哪怕像布吕诺船长那样也好啊,“对上帝的信仰,要不然,早就迷失了方向”。what about you?下午跟小瑞说,是否要弄本《圣经》看看,那里也许有光。

文中有很多富有哲理的见地,那样耐人寻味,那般意味深长,感觉以后还会再读,甚至成段背诵也不过分。我想起慕容雪村讲的故事,给你一种酣畅淋漓的发泄,然后是一种巨大的空无。毛姆似乎埋下了一颗种子,一颗浮想联翩的种子,一颗等你去浇灌的种子,直到你也可以一试:生活或许没有那么扣人心弦,但你却是在创造美;回顾过去,你会感觉一生都很幸福。

朋友觉得最感人的片段是他把画烧了:喜欢是一个人的事,跟别人无关,我画画是为了自己,不为其他任何理由。就像库塔拉斯觉得“我们没有权力让人类失去它”,可谁又有权力拥有它呢?蓦地想起“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把神性的东西创造出来,又亲手把它毁掉,也许这正是他艺术人生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吧,也是其被称作伟大的地方吧——无需世人知道他来过。

书名为何叫“月亮与六便士”呢?黑夜总和深邃有关。社会生活在夜里是不在场的,终于能够问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了吗?遥远的星空和人的心灵一样神秘,这世上还有比自己更清楚心底所需吗?六便士多好啊,打仗需要钱,买房需要钱,火锅需要钱...什么不需要钱呢?哦,呼吸不要钱,晒太阳不要钱,吹牛不要钱…还有什么吗?

“...而他们没有注意到的是,在河岸上,人们建立家园,相亲相爱,养育子女,歌唱,谱写诗歌,甚至创作雕像”。

走月亮,读后感篇2

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最终找到了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

他同一个土著女子结婚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妻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同时这本书也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而关于南太平洋小岛的自然民风的描写也引人向往。

?月亮和六便士》问世后,就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在小说中,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个故事。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paul gauguin, 1848—1903),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

何为美,我觉得小说对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岛上的茅棚里完成的那副画作的描述就是终极的美。讲述者对画作以及思特里克兰德精神状态的细致描述,让我激动的浑身颤抖,我仿佛和作者、主角一样,触摸到了美的终极奥义一般。这种激动甚至在读完全书后依然存在,挥之不去。当然,一如最完美的美永远是不完美,这种触摸到美之终极奥义的画作被了无遗憾的思特里克兰德一把火烧掉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书名——《月亮和六便士》的含义。毛姆用月亮和六便士两种象征诠释了主角——思特里克兰德的一生。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象征着思特里克兰德之前平淡无奇的人生。而月亮代表着崇高,象征着他抛弃自己之前的一切跑到原始的塔希提岛上只为追求终极之美的短暂后半生。一正一反两个意象,充满现实的张力,却凸显了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他用一生巨大的代价完成了梦想,用画作解构了“美”这个极其抽象的概念。

现在看来,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在现实的语境下更多了励志的意义。现实中,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可以彻底放弃之前的一切。他用极端的敢想敢做诠释了梦想在他心目中的重量。毛姆塑造的这个人,平凡的外表下永远燃烧着一颗赤子之心,时刻准备着为了追逐终极之美而放弃一切。所以,他走的那么突然却又彻底,因为梦想在他心中比什么都重要。当然,最后看来,他的梦想实现了,是伟大的,虽然代价是那么大。他甚至为了他的梦想耗尽了一生,如燃尽的蜡烛一样,在梦想实现之后迅速地黯淡,熄灭。或许,他可以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过着平平淡淡的人生,安享晚年的天伦之乐。可他却选择了梦想,也就选择了悲壮。

当然,很多人都知道的是,思特里克兰德这个虚构的名字背后是一位现实中著名的画家——高更,而他的名作《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正是这段逐梦之旅的最好注脚。

走月亮,读后感篇3

最近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叫《鼹鼠的月亮河》,是著名作家王一梅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挖掘专家米先生和米太太生了许多小宝贝,前几个小宝贝都长着咖啡色的皮毛和对挖掘的兴趣而最小的米加爱睡懒觉,皮毛是黑色的,而且它对挖掘并没有兴趣,还一直帮一只名叫尼里的小鼹鼠画图纸制造洗衣机而历经千辛万苦的`故事。

其中,在主人公米加身上发生的一些细节,令我深有感触。米加决心给尼里发明洗衣机时,我看出了它的善良;米加用卵石搭迷宫时,我看出来它善于动脑;米加为了买零件吃尽苦头时,我看出了它的坚持不懈……

?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中讲了米加制造洗衣机过程和他在城里的经历。

从前,有个地方叫月亮河,住着鼹鼠一家,其中最与众不同的是米加,米加是黑色的,在家里显得格外显眼,最大的特点是米加白天睡觉,晚上起床。他总是一个人走到月亮河边玩耍。之后,尼先生一家搬到了月亮河,米加便认识了尼里,他们就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尼里在河边捡到一块卵石,尼里把它送给了米加,还取了个名字—月亮石。有一天,尼里病了,但是她还得来冼衣服,米加帮她洗完了衣服,然后为了不让尼里那么辛苦,想做一个洗衣机,但是,他没有钱,也没有零件,所以他写了一封信放在尼里身边,然后带着月亮石出发了,一到城里,米加就看见了咕哩咕在表演魔法,米加很羡慕他,便拜他为师。可是,米加怎么也学不会,他一直想着那块月亮石,然后,咕哩咕把月亮石变成了鸡蛋,果然没几天米加就学会了一些简单的魔法。后来,他们去演出,赚了很多钱,可是咕哩咕一不小心念错口诀,把米加变成了乌鸦,米加变成乌鸦时带领乌鸦们大战老鹰铁嘴,之后,咕哩咕赶到了,把老鹰变成了小鸡,最后,米加带着洗衣机回到了家。

米加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不能半途而废,就算是再多的挫折也要坚持到底!

走月亮,读后感篇4

他在生活中总是痛苦地和各种各样的困难做斗争,但我也明白大多数在世人看来很可怕的事情,他根本是不在乎的。斯特里克兰和大部分英国人不同,他丝毫不讲究享受,他从不为经年累月寄身于破落的房间里而烦恼,他不需要周围拥有许多漂亮的玩意儿。我想他肯定注意不到我最初去找他时那个房间里的墙纸是多么的'肮脏。他不想要坐在舒服的扶手椅里,他确实觉得坐在坚硬的餐椅上更为舒服。他吃东西的胃口很好,但不在意吃的是什么;对他来说那无非是食物,都是为了缓解饥饿的痛苦才吞下去的;在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似乎也能忍饥挨饿。我听他说曾经有六个月他每天就靠一片面包和一瓶牛奶度日。他的言谈举止俗不可耐,但又毫不追求各种声色犬马的东西。他并不将身无长物视为艰难困苦。他这种完全追求精神愉悦的生活方式真叫人难以忘怀。

从伦敦随身带来的少量钱财耗尽之后,他并没有垂头丧气。他没有卖过画,我想他其实也不想卖,他着手寻找某些能赚点钱的活计。他用故作幽默的口气对我说,他曾经给那些想要领略巴黎夜生活的伦敦人当过导游。这份职业很对他那冷嘲热讽的脾气,再说他对这座城市几个声名狼藉的街区也是了如指掌。他跟我说他会接连好几个小时在马德莱娜大道[插图]上走来走去,希望遇到英国来的游客,最好是喝得酩酊大醉的那种,那些人渴望能见识各种违法乱纪的勾当。走运的时候他能赚到不少钱,但他那身破烂的衣着最终吓坏了观光客,他再也找不到敢于冒险将自己托付给他的人。然后他机缘巧合找了份翻译专利药品广告的差事,帮助那些药品在英国的医疗行业打开知名度。某次罢工期间,他甚至还当了粉刷房子的工人。

走月亮,读后感篇5

一直想看的一本书。它太有名,脑海里一直重复着这样一句话——满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看见了月亮。

于是在未打开这本书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断在想,不断在想象,它到底说了一个怎样的故事,是关于爱情、亲情,还是光荣与梦想?

直到我真的开始阅读这本书,到第二章结束,也没能读懂它的好。后来,看见这个四十多岁、有着美满家庭、事业有成的男人卸下了世人眼中充满艳羡的光芒,不顾一切要去追求创作梦时,我的心竟也是颤抖着的。

谁能想象,谁又能相信,这个男人放弃了拥有的财富与地位,却仅仅是因梦想。他说,我告诉你了我必须画画。这可由不得我。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得好不好无关紧要,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会被淹死。

每每感受到这个疯子体内的疯劲,每每同情他的命运时,我就会想到二十一岁的自己。那时的我又何尝不是如此?为了心里莫名燃起的一团火,后来我想那可能真的`只是一团偶然升起的无名火,冒冒失失地开始了飞蛾扑火的人生。

斯特里克兰远比我幸运。在他身上,有对绘画的无限热情,有多少人羡慕也羡慕不来的天赋。而我呢?先天不足,后天也不见得有多努力,除了一次又一次的碰壁和懊恼,还剩下什么?

只有对平庸的人生心有不甘罢了。反正,我得挣扎。

走月亮,读后感篇6

小说主人公的创作灵感来源于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毛姆用这位画家的生平轮廓(即由一个证券经纪人转行为画家,最后长眠于塔希提岛),创造出一个与之完全不同的,让世人在现实常理中无法理解、厌恶鄙夷,却又在艺术精神世界里敬畏敬佩的,斯特里克兰德。

原本有着幸福生活的斯特里克兰德,放弃自己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工作、抛弃与之相伴了17年的妻子、抛下一对可爱的儿女,像是受了神的旨意一般,毅然决然地只身去了巴黎,只为画画。在巴黎流浪期间,他桀骜不驯,为人刻薄,毁了救他性命、视他为天才的斯特罗伊夫的家庭,却毫无愧疚之心,而斯特罗伊夫,面对时常侮辱他的画作,抢走他的妻子布兰奇并导致她最后自杀而亡的斯特里克兰德,仍旧选择原谅,仍想着保护这个他心目中的天才。斯特里克兰德自始至终的冷漠和冷血,让常人简直无法理解,并且抑制不住地厌恶,可他毫不在乎,不在乎任何的谩骂和指责,不在乎穷困潦倒,不在乎别人对他画作的嘲笑,一心只为着画画,并最终找到了适合他包容他的地方——塔希提岛.....

如果不读前言直接从正文读起的话,很多情节反转得出人意料,好奇心让你不得不读下去。其中的很多言辞也让人耳目一新,笔者斗胆摘取其中几段,略微发表一些拙见。

“也许只是我本质里的一种怪癖作祟,就是在那些日子里也十分强烈,我感觉这样生活着,做大多数人中一分子,一些东西却失去了。我认清了它的社会价值。我看到了它的秩序井然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狂躁,要求一条更宽阔的通衢。我似乎觉得这样安逸的快乐中有某种警告的东西。我的心灵渴望过更加危险的生活。我已经有所准备,迎着崎岖的岩石,迎着暗礁的.海滩,如果我的生活有预料不到的变化的话——无法预见的生活的变化和骚动。”安逸还是挑战,这常让我们难以抉择,有些人选择前者,有些人选择后者,还有人在两者之间徘徊不定,惴惴不安,我们无法评价究竟哪种更能让我们感到幸福或是更有价值,因为万事万物均有意料之外的时刻。也许唯有那条让自己内心充实且坚定的路,才是于自己而言正确的路,它无关安逸或是挑战。

“爱情是一种感情,慈悲是其中的基本成分......爱情有一种软弱的专义,有一种保护的愿望,热衷于做善事,给人以快活——如果算不上无私,那么无论如何也是一种千方百计掩藏起来的自私。爱情有一种羞怯......爱情是引人入胜的;爱情要把施爱的人从自身剥离出来;最聪明的人,哪怕他分明知道,也不能在实践中认识到爱情会停止;爱情很清楚自身是虚幻的,却赋予具象,而且,又很清楚自身什么东西都不是,却爱它胜过爱真实。爱情让一个人膨胀了很多,同时又让人缩小了不少。他不再是他自己了。他不再是个体的人,而是一种东西,一种工具,去追求某种与自我格格不入的目的。爱情从来避免不了感情用事......”爱让人慈悲,让人柔软,它既给人一种坚不可摧的错觉,又给人一种卑微如尘的幻境,它用自己虚无缥缈的影子,吸引无数世人遁入其中,或给予或索取,试图寻求一种专属于自己的具象,却又时刻被人性与世俗的枷锁束缚着,难得其真谛。也是因此,那些能真正驾驭爱的人,才是懂爱的人,才是极富有智慧,极其通透的人。

“紧紧抓住斯特里克兰德的那种激情,是可以创造美的激情。那种激情不会让他平静。它催促他,逼迫他,让他满世界乱走。他这一辈子就是一个上路的香客,附在他身上的那个魔鬼是铁石心肠。有些人渴望真理的劲头太大,他们为了求得真理,最后反会把他们世界的根基动摇了。斯特里克兰德就是这种情况,只是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我只会对他怀有深深的同情。”主人公被绘画的激情支配着,从第一次出走开始,就再也没有停止过颠沛流离,世俗的眼光敲打他,人性的原罪折磨他,生活的苦难侵蚀他,他却从未停止,也从不在乎,却也因而更让人同情和敬佩。也许最后在塔希提的那几年,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安慰,他终于被接纳被包容,终于可以毫无顾虑地创作。他一直仰望着悬在头顶的月亮,可现实生活中这样极端地追求真理与美,拥有些许幸运的能有几人呢?

作者给本书取名《月亮与六便士》,更多的说法是”六便士“代表现实与卑微,而”月亮“则象征着崇高,两者都是圆形的,都闪闪发光,本质却完全不同。但还有一种说法是,作者取这个书名带有开玩笑的意味,有一个评论家曾说,《人性的枷锁》的主人公像很多青年人一样,终日仰望月亮,却没有看到脚下的六便士银币,毛姆喜欢这个说法,就用《月亮与六便士》作为书名。

其实无论是哪种说法,在现实世界里,终日仰望月亮向往崇高的人,和终日低头屈服于“六便士”的人只是少数,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一边仰望崇高的理想,一边拘泥于现实中的“六便士”,努力将两者平衡,让自己不过于失望和卑微。既然如此,那如果能将这“六便士”积淀成通往崇高理想的阶石,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走月亮,读后感篇7

今天我看完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

?鼹鼠的月亮河》讲述的是:鼹鼠一家住在月亮河边,鼹鼠妈妈生了九个儿子。第九个儿子和他的哥哥们与众不同,他的名字是米加,我们的主人公便是他。米加的毛色是黑色的,而他的哥哥们的毛色是棕色的。他的想法和别人不一样,他的行动也和别人不一样。米加的哥哥们白天玩耍而他却睡觉。他的哥哥们晚上休息,而米加去月亮河边玩。有一次,他在河边认识了尼里。米加看尼里洗衣服很辛苦,于是到城里去发明洗衣机。后来米加在城里又认识了咕哩咕。咕哩咕是一位魔法师,他们两个一起上台表演,挣了钱。于是把钱拿去买洗衣机的零件。最后米加回到了月亮河,把洗衣机安装好了才把洗衣机给了尼里。没想到咕哩咕也来了。

看完了这本书,咕哩咕在有一个地方值得我感动。就是咕哩咕不小心把米加变成了乌鸦,米加飞向了远方,虽然咕哩咕发财了,但他很想念米加。咕哩咕把房子退了,拿所有的钱去买洗衣机的零件。看到这里我很感动,咕哩咕不是一个自己发了财就忘了朋友的人。米加也值得我们去学习,米加非常聪明,而且做事都认真对待不半途而废。

我们现代儿童大部分在课外学兴趣班,有学书法、围棋、古筝、钢琴、画画……。这些兴趣班都会布置作业,有些儿童学兴趣班能坚持学下来,有的看作业太多加上苦累就半途而废。而米加却不是这样的,他不管再苦再累也要为尼里做出洗衣机。

看完了这本书我打算以后不能学什么都半途而废,而且遇到难题要想办法对付它。如果实在想不出可以画图或请教别人。

走月亮,读后感篇8

今天是我参加扇贝读书营的第63天,读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英文版原著。随便记录一下读书心情,三言两语零星散落,反正想哪儿写哪儿吧。

因为之前已经写了中译本的读后感,所以情节在此不赘述,主要说说读英文版的一些体会。

这本书在扇贝的难度分级是考研,读书营介绍的词汇量大约是1.2万以上,而之前我自己阅读的书籍难度分级都是四级,所以读这本书可以说跨了挺大的一个台阶。说句老实话,报名高阶读书营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读懂,能不能跟上读书营的节奏。

不幸的是,这本书的开头部分恰恰是最难的,整篇不知所云。第一天开营我在外地出差,整整读了四十分钟才把当天的内容囫囵吞枣读完。此时的感觉是当头一棒,一下打蒙了。当时很后悔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报了高阶读书营。但是既然已经入营了,也不能轻易放弃。于是紧急百度了这本书的背景资料,了解大致内容,以便于第二天继续连蒙带猜完成任务。

这样咬牙坚持了几天后,情节渐渐铺展开来,作者的白描分析总算结束了,阅读难度降低了很多。同时我也抓紧读完了中译本,辅助自己的英文阅读,加深理解。加上读书营赠送的柯林斯字典包,每天的读书讲义辅导,阅读感受越来越轻松有趣,到最后居然有些期待每天的推送。

后来入营的很多群友也有类似感受,前几天读晕了,之前积累的阅读能力似乎荡然无存,智商严重被碾压。幸好有我做急先锋,及时安慰了他们受伤的小心脏。如今回头再看,如果不是因为交了读书营的钱,如果没有读书营的讲义辅导,如果没有营地老师提前告知,肯定第一天就弃读了。从此以后我都没机会跟别人说:“我读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原版书。”

作家们也不知道是怎么考虑的,把书的开端写得那么晦涩难懂,生生挡住了一大批读者。大约就是要通过最初的屏障过滤掉那些没有毅力不能咬牙坚持的人吗?如此这般,坚持读完的人才有资本引以为荣?而实际上,忍过前面三四天,就柳暗花明了。

高更的作品,百度来的。

读书营价值含量最高的环节自然是每天的讲义。因为讲义挑出了难点和重点进行讲解,不懂的地方能读懂,读懂的部分更清晰。之前我在读书营的入营初体验里说了,讲义的主要内容是熟词僻义、复杂长难句结构分析、背景介绍和其他知识点讲解。这其中我觉得收获最大的是长难句结构分析,其次是熟词僻义。

长难句分析采用分层结构解剖,基本方法是去掉修饰看主干。最近在学的流利阅读其实也用这么个方法,采用的是语音讲解。读书营讲义的图解更清晰,有的句子复杂到有四层结构,通过图解一下子就清晰了。个人感觉读完这本书后,对长难句的阅读理解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毛姆的长难句据说是很有名的)。

熟词僻义技术上倒不难,只要有耐心查字典就行。要多查几部字典,而且要查最全面的字典,看英英解释和例句。难就难在一般人没有这个耐心去查,也没有那么权威的字典。讲义节约了这部分时间,一目了然,“哦,原来这个词还有这样的意思。”

除了讲义,我最喜欢的环节是午间加餐。午间加餐是百科知识拓展,内容和英文无关,而是英语文化的历史背景。月亮这本书说的是印象派画家斯特里克兰的传奇一生,其人物原形是高更。因此午间加餐的内容有很多是关于印象派画家和作品的介绍,读书笔记.另外还有关于英国社交礼仪、伦敦城市环境、法国巴黎以及塔西堤岛的介绍。作为对艺术抱有兴趣而知识匮乏的门外汉,读这些相关知识觉得受益匪浅。除了文字介绍更有图片辅助,可以看出来,午间加餐内容也是精心准备的。

作为一名从小不爱读书看报的女汉纸,英语基础薄弱又很希望拓展眼界的七零后,人到中年居然爱上了英文阅读,不得不说是一个小小奇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我这样的感受,读英文书时不仅可以欣赏精彩情节,更可以学到另一种语言的表达方式,有种一石二鸟一箭双雕的快感,分明是赚了一个亿的大便宜。所以很多英文著作读中译本可能没那么大兴趣,英文原著反而有耐心读完。比如月亮这本书,如果不是为了读英文版,中译本我也是看一个开头就弃书了。原版书读来有双重乐趣,比读中译本的兴趣更浓厚些。

有不少同学问我读书营如何选择级别,每天学习时间大约有多久。我觉得这都没有一个定论,因为书可以读厚,也可以读薄;读名著有收获,读儿童文学一样有收获,这些都因人而异。因为有讲义的支撑,选择难度偏大的书也没问题。如果想读起来轻快一些,细致一些,就选难度和自己水平相当的级别。至于读书时间,更是可长可短。

我读月亮这本书,应该是超过我自身水平的,最困难的部分每天要读四十多分钟,比较顺畅的部分也有十几分钟就读完的,大部分耗时在20-30分钟。午间加餐五分钟即可读完,讲义大约10-15分钟。我看评论区里有的同学只需几分钟就能读完一天的阅读任务,简直崇拜到怀疑人生。即使是中文,我也不可能几分钟就读完,别说是英文了。我的方法是一次读懂,有困难的句子会反复看,再加上我本身阅读速度偏慢,所以耗时应该算比较长的。读书营本身设计的学习时间大约是15分钟左右,如果选择和自己水平相当的书目,每天阅读时间应该在15分钟以内。

读书营每天晚间有个答疑环节,如果觉得讲义的内容还不能满足求知欲,可以在线提问。但是很少有同学去提问,因为提问也需要技术支持,也就是说,要非常仔细的阅读和做笔记,才能提出问题。最开始有几个同学提问,基本是关于语法方面的问题。如果是作为精读材料,那么每天的学习时间可能长达几个小时。但是有老师可以答疑,其实是个很好的资源,对语法有钻研精神、有学习能力和充足时间的同学,可以把读书营当做阅读课,而不是像我这样只是浮于表面满足于读懂而已。

无论采取怎样的学习方式,都以自己感到愉悦为基础,这就是我喜欢的“佛系阅读法”。尤其是对于单纯的英语爱好者来说,没有升学和考试压力,学习更应以愉悦自己为前提。有升学和考试压力的同学,读书营可能不是最佳选择,各种考前培训班见效最快。我始终觉得像扇贝读书营这样的产品,是为自学者设计的,为英语爱好者提供自娱自乐的平台,其最终目的是热爱英文,使用英文。语言学习本身就是潜移默化的积累过程,有条件的话,课堂面授学习系统教材,再配合大量阅读,是语言学习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