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日心得体会最新5篇

时间:2023-01-23 作者:Trick

不敢记录什么事情的体会,我们都是需要认真思考的,在学习中不断进步,相信大家写体会的能力一定都有所提升,下面是心得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警示教育日心得体会最新5篇,感谢您的参阅。

警示教育日心得体会最新5篇

警示教育日心得体会篇1

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县、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县、全省平安县、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县……这一连串荣誉的取得,安徽省凤台县仅用了4年。

“我们可以说是零起步,这些转变硬都是一点点拼出来的。”说起这些荣誉,凤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勇颇有感触。

然而,4年前,李勇履任凤台县政法委时,凤台县也是“名声在外”:“4·7”堵矿事件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信访工作成为安徽省重灾区被关进“笼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省综治委列为“重点管理县”,县党政主要领导被叫到省里约谈……

是什么实现凤台县社会建设的华丽转身?答案就四个字:厉行法治。

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凤台县重置了法治宣传教育路径和方式,真正使法治宣传教育有效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努力让干部群众在法治思维、法治行为上“强制入轨”。

高标准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凤台县财政拨付专款用于全县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在县城建成实用面积200平方米集学习、参观、教育于一体的法治、综治、、信访、防邪多功能教育基地;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和221所中小学均建有高标准法治宣传瓷砖墙;村(社区)农家书屋添置大量普法宣传书籍和画册,村级法治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实现全覆盖。

全方位营造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凤台县在县城主干道隔离带制作982处法治宣传标语;在城乡接合部悬挂法治宣传横幅;在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免费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传台;在电视、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辟专栏,举办专题,深入报道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使群众处处感受浓厚法治氛围。

“我媚励各地因地制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呈现多元化,有助于宣传效果的‘入脑入心’。”李勇说,凤台县委还明确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厉行法治情况列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硬杠杠,以干部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群众学法守法。

作为厉行法治的先锋,凤台县政法机关大力推进执法为民建设工程,通过一件件事情的依法办理,增强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与信心,切身感受到法治进步的好处。为更好地彰显政法机关亲民服务,凤台县选派350名政法干警开展“走出政法机关为民服务”“走进乡村社区保民平安”的“两走”活动。“两走”活动中,凤台县政法干警通过下村庄、走农户,充分发挥了法治教育宣传员、社情民意收集员、维护平安治保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治安防范指导员“五员”作用,赢得群众称赞。

“在推进综治、、创建平安等各项工作中,我们都坚持法治引领。”李勇说,凤台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把依法办事作为基本要求,教育引导政法综治信访干部依法开展工作。

凤台县以为民服务为载体,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减少因工作不深入细致、服务不精心周到致使小问题拖大。凤台县大力整合基层社会资源,在乡镇统一成立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和为民服务中心,在村(社区)统一成立综治信访工作站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对群众的诉求表达、权益维护、工作需求等实行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综治、信访、纪检、司法“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源头化、经常化、制度化,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化解信访积案,凤台县创推信访代理“六步工作法”,实现了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访为主动访、变堵访为疏访、变无序访为有序访、变干部等访为深入基层找访、变百姓“张嘴”为干部“跑腿”的六个嬗变。在化解工作中,通过完善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司法救助、责任追究等机制,对非访重点人员开展法治教育、逐人教育;对无理缠访闹访的,依法终结;对思想偏执,以访施压,以闹取利的,坚决依法打击,坚决不搞花钱买平安,努力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实现由“信访不信法”到“弃访转法”的转变。

李勇说,为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在稳定平安的法治环境中,凤台县遵循是基础、应急是重点、处置守键的工作思路,建立了多元化的组织建设、立体化的源头预防、综合化的分析研判、梯次化的应急队伍、联动化的指挥处置“五位一体”的应急处置新机制。

警示教育日心得体会篇2

几位教师的事迹就像一面镜子,折射着我,让我看到了自己在困难面前表现出来的种。种脆弱。说实话,当生活中有一些不如意时,会感到非常的灰心,曾经迷茫、曾经气馁,对生活中的一切都充满了恐惧,压抑的心情充满了整个心房。

然而,师德标兵的事迹给了我极大的鼓舞,用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对待工作,对待身边的人是我们现在该做的。心睛的时候,雨也是睛;心雨的时候,晴也是雨。这就是说:心态决定一切——积极、乐观的心态会带来积极的结果,保持积极的心态,你就可以控制环境,反之环境将会控制你。所以,换一种心态看这个周围的世界,会感觉身边的每一位小朋友的言行举止都透露着了天真、可爱;身边的每一位同事都会非常的关心你,帮助你,生活这样一种工作环境下的人还何谈不快乐!

自信,也是一种美,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强,更是支持着中国人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一种精神,一种信念,一种境界。人的一生中,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一些失败。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能低头,我会告诉自己:我能!我行!我会!乐观,它会使人产生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让人在生活面前勇于挑战,而奉献正是在这种内驱力的影响下产生的一种积极效应。

几位教师的事迹给我上了人生中美好的一课,让我又一次找到了人生的方向。爱是平凡的,也是伟大的,只有对周围的一切充满大爱,这样的生命才是最精彩、最有意义的,才能真正实现人生的价值。有了这种爱,就有了创造奇迹的本领;有了这种爱,就有了战胜困难的勇气;有了这种爱,就会有笑傲人生的豪迈!有了这种爱,也就能真正地把握好人生的坐标!

警示教育日心得体会篇3

通过警示教育学习,我深有感悟,大量的领导干部堕落事例表明:不求新知,不思进取,放松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必将走向人民的方面,最终也会毁了自己。而从小事做起、从日常做起,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精神境界和政治素质,是拒腐防变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要认真吸取案件教训,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注重世界观的改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锤炼自己的意志、品质和作风。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珍惜多年努力的成果,把精力最大限度地用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勤奋工作上,做一个纯洁的人、高尚的人,做一个党组织和群众信得过的人。

二是要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做到执政为民。要自觉克服官僚主义、自由主义的侵袭,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自觉克服一切私心杂念和进取心不强的问题,充分认识肩负的职责,振奋精神,不辱使命,克服困难,勤奋工作。要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是要从严要求自己,廉洁从政。要严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侵蚀和影响,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高尚的精神境界。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历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批评,从根本上防止和杜绝问题的发生。

高尚的人格,美好的操守,坚强的政治素质,刚正不阿的凛然正气,都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积累,在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中锻炼培育而成。不学理论,不知历史之进程,事业之伟大;不学科学,不知天地之壮阔,气象之万千;不学古今贤达,不知人格之高洁,不懂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所以我们必须勤奋上进,加强学习,努力成为一个高尚的、有道德的人,时刻注意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

警示教育日心得体会篇4

__前,党中央从西柏坡动身前往北京,毛泽东同志意味深长地说:“今天是进京赶考的日子。”而今以及将来,这场“赶考”还要进行、还在持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的那样,“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7月份,在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省广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大背景下,区委举行了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全区党员干部全员参与。活动在区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既包含警示教育片观看、又包含主题党课等丰富内容,总体上看,感触很深,启发很大,收获很多。

活动中,全体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迷失的初心》,片中因违纪违法而受到查处的领导干部都很熟悉,对他们从“领导干部”到“阶下之囚”的堕落轨迹也都深有感触,从中更加认识到“赶考”之路的艰辛。片中揭露的腐败问题触目惊心,这些受到查处的党员干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把规矩规则当摆设,视各方监督如儿戏,我行我素,天马行空,踩“底线”、越“红线”、碰“高压线”,既是“赶考”路上的掉队者,更成为“赶考”路上的绊脚石。这些腐败案件警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纵深推进,决不能有丝毫停滞;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决不能有丝毫放松;正风肃纪必须加大力度,决不能有丝毫手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赶考”之路走得更好更实。

警示教育日心得体会篇5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